对网上那些出于善意的批评,对互联网监督,不论是对党和政府工作提的还是对领导干部个人提的,不论是和风细雨的还是忠言逆耳的,我们不仅要欢迎,而且要认真研究和吸取。

《湘问》是湖南日报报业集团新闻客户端“新湖南”的重点频道之一,由湖南日报舆论监督部、华声在线新闻网站(voc.com.cn )、湖南日报社新媒体中心联合主办,是媒体融合下的党媒移动问政、监督、咨询平台。《湘问》频道与湖南日报“社情民意”版、华声在线“投诉直通车”栏目在人员、后台、数据库、采编流程上互通互融,形成党报、党网、党端于一体的融媒体平台。

应急避险临时停车,被拍违停后申诉不予处理

时间:2021-05-18

涉及单位:株洲市荷塘区交警大队

地区: 湖南省,株洲市,荷塘区

本人于2021年4月19日上午驾驶车辆行驶在株洲市荷塘区铁东路段轮胎破损零气压状态,为避免阻塞主要道路交通临时停靠就近一建筑区门口处,停车后去寻找维修救援,于上午10点左右被株洲市荷塘区交通警察曾*明拍违停,拍摄的违停照片也可见后轮胎破损无气压状态,而当时交通警察熟视无睹,依然贴了罚单,严格来讲当时的位置为一建筑区门口,并不是所谓的辅路,也没有阻塞交通行人出行。

后续我在12123平台上提供应急避险证据申诉未予处理,于2021年5月8日电话联系荷塘区袁队进行核查处理,当时说两天之类给与我短信答复,直至2021年5月17日一直未回复,再次致电袁队,对方回复说忘记了,后续提供车牌,违停时间说再给我处理,当日上午致电回复说我车未停在车位不能撤销违停,敷衍处理,我申诉的是应急避险临时停靠,他给我的回复居然是说我车没有停在车位。在此,我需要投诉株洲市荷塘区交警曾*明未严格按照违章停车规定进行违停拍摄,投诉荷塘区交警袁队处理申诉问题敷衍了事,态度强横。

投诉反馈,及时掌握

已回复

声明:

1.以上内容仅代表投诉者本人,不代表湘问·投诉直通车立场。

2.未经授权,本平台案例禁止任何转载,违者将被追究法律责任。

  • 三戒大师 2021-05-31 10:51:30


    网友,您好!
    针对您反映的问题,经我单位核实,车辆赣J5U551停在铁东路辅道某建筑物正门口,我队执勤民警在此巡逻时,附近单位向民警反映该车久停未走。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机动车违反规定停放、临时停车且驾驶人不在现场或驾驶人虽在现场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它车辆、行人通行的(违法代码10390),对赣J5U551处以罚款100元,不扣分。
    当事人发现被贴罚单后,询问在附近执勤民警为什么违停轮胎还会被放气,执勤民警当场答复不是我们放的。
    交警部门对违停车辆处罚时会观察车内是否有人,如有人将会劝离。车辆如遇故障临时停车的,应按规定放置三角警示标志,同时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当时车上无人,且周围未放置警示标志或任何警示,无法判断是否为应急避险临时停车。
    我队民警开具的处罚是合法合规的,法制中队民警也告知当事人,其申诉无证据证明为紧急避险临时停靠。
    荷塘交警大队
    2021年5月31日

上传图片 支持jpg,gif,png等格式,5M以内

    我要投诉 部门回复 下载新湖南 在湘问上提问

    最新投诉

    更多

    关注排行榜

    更多
    湖南日报舆论监督部 华声在线新闻网站 湖南日报社新媒体中心 主办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