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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管执法应根据百姓公共生活需求进行管理,而不是一刀切执法

时间:2021-05-16

涉及单位:凤凰县城管局

地区: 湖南省,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凤凰县

湖南省凤凰县2021年5月16日18时左右,老婆在本县阳光超市买米,要我进店提一下。因为时间不长,就把摩托车暂停在超市口不挡行人的位置。约6分钟后提一袋米出来,发现摩托车不见了。经询问周边人员得知,被执法局拖走了。作为百姓,遵法守法是本份,但是无论执法部门执法依据如何,在当下时代,一定的搬运工具是现今百姓生活的必需。但是在现今凤凰县城,没有一个合法的摩托车停靠位置,特别是在人流量比较多的银行,超市等位置,根本找不到合法的摩托车停车位。因此,个人认为,执法部门现今的执法行为,其根本是为了罚款而罚款,不是为了百姓公共生活的基本需求去进行城市管理。如果执能部门稍微从百姓的基本生活需求出发,就可以出台类似银行,超市门口限时段停摩托车的政策来方便百姓的基本生活需求,而不是现在一刀切地以罚款为主的拖车。城市管理法案不从老百姓的基本生活需求出发,一味地一刀切罚款,要不直接禁止摩托车算了吧,让县城出行的人都买车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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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凤凰县政府办 2021-05-21 21:12:42

    网友:
    您好!您的来件已收悉,对于您的建议我局高度重视,立即梳理法律法规相关规定,对相关情况进行分析和核实,现作如下说明:凤凰古城虹桥中路阳光超市至虹桥一线为古城风貌协调区域,根据《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凤凰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第十七条之规定:在风貌协调区、区域控制区行驶的车辆必须按照规定的路线行驶,在规定地点停放。由于阳光超市路段为凤凰古城主要入口,来往居民和游人众多,为不影响交通秩序,防止道路堵塞,我局古城大队在禁停路段设置了多处警示标识标牌,提醒广大车主不要乱停乱放车辆;同时,通过车巡、人巡等方式宣传告知,第一时间积极劝离乱停乱放车辆,时间超过以后,“违停”车辆仍然不驶离的,执法队员依法进行查处,对“违停”车辆实施上锁或拖离。综上所述,请您理解!但您反映的停车难现象,我局也在积极与相关职能部门协调,争取早日找到相对合适的车辆停放地点,方便广大市民群众临时停车。最后,感谢你对我局工作的支持。祝您生活愉快!
     
    凤凰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1年5月20日

    凤凰县政府办 2021-05-17 19:33:52

    已提交部门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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