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1-05-14
涉及单位:杨梅山煤矿
地区: 湖南省,娄底市,涟源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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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1-05-14
涉及单位:杨梅山煤矿
地区: 湖南省,娄底市,涟源市
注,1,于2020年10月份因工受伤。2,在院期间生活费和护理费自理。3,治疗后回矿多次与矿领导沟通未果,4,于2021年4月份矿领导电话通知去做鉴定,费用又自理,已经一个多月了,没有结果,湖南煤矿对外来务工人员就这样不负责吗,望领导给我们农民工做主。
声明:
1.以上内容仅代表投诉者本人,不代表湘问·投诉直通车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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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
你好!
你于2021年5月14日在“投诉直通车”发布的帖文已收悉,我镇人社服务站迅速调查核实,现回复如下:
经我镇人社部门核查,王继斌于2020年11月在杨梅山煤矿务工时受伤,在该职工因工受伤后,为其申请了工伤认定,并在出院后向娄底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为其申请了劳动能力鉴定,鉴定是其部门统一全市组织的,到目前为止未出具正式鉴定报告,通过我镇人社部门联系,预计在下周会有正式鉴定报告签发,王继斌住院期间治疗费用是由杨梅山煤矿负责全额缴纳的,而关于护理,该员工住院时长不到一个月,受伤部位为右手手指,具备一定自理能力,不需要专人对其进行护理,我公司已向其本人他说明并签署协议,杨梅山煤矿等鉴定结果出来后会根据鉴定结论等级和相关规定与本人进行协商处理,所有费用在双方协商后进行一次性处理和补偿。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支持,也欢迎继续监督。
伏口镇人民政府
2021年 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