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1-05-09
涉及单位:江华双龙幸福城
地区: 湖南省,永州市,江华瑶族自治县
《湘问》是湖南日报报业集团新闻客户端“新湖南”的重点频道之一,由湖南日报舆论监督部、华声在线新闻网站(voc.com.cn )、湖南日报社新媒体中心联合主办,是媒体融合下的党媒移动问政、监督、咨询平台。《湘问》频道与湖南日报“社情民意”版、华声在线“投诉直通车”栏目在人员、后台、数据库、采编流程上互通互融,形成党报、党网、党端于一体的融媒体平台。
时间:2021-05-09
涉及单位:江华双龙幸福城
地区: 湖南省,永州市,江华瑶族自治县
本人于2020年5月8日购买了江华县双龙幸福城68栋146.72的一间房子,于2020年6月10日房贷已到账并且已付了第一个月首付,但是到2021年5月8日至还没有开全款发票给我,中间追问了三四次对方都以开不了为由推脱。希望领导给予调解解决。感谢!
声明:
1.以上内容仅代表投诉者本人,不代表湘问·投诉直通车立场。
2.未经授权,本平台案例禁止任何转载,违者将被追究法律责任。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关于《开发商不给开全款发票》的问题已收悉,我局高度重视,立即派出相关人员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根据《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其发生应税行为的时间为销售合同约定的交房时间。若实际交房时间早于销售合同约定交房时间的,以实际交房时间为准;若实际交房时间晚于销售合同约定交房时间的,以销售合同约定的交房时间为准。
由于您2020年5月8日所购买的楼栋的房子尚未进行交房,销售合同约定的交付期限为2021年8月31日前,故该楼栋不动产尚未达到开具全款发票的时间。建议您在实际交房或者合同约定交付期限后向开发商索取全款发票。
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支持。
特此回复。
国家税务总局江华瑶族自治县税务局
2021年5月31日
尊敬的网友:
您好!
您反映的情况已收悉,现已转交给有关单位,待核实后给您答复,请耐心等待,谢谢!
江华网信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