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网上那些出于善意的批评,对互联网监督,不论是对党和政府工作提的还是对领导干部个人提的,不论是和风细雨的还是忠言逆耳的,我们不仅要欢迎,而且要认真研究和吸取。

《湘问》是湖南日报报业集团新闻客户端“新湖南”的重点频道之一,由湖南日报舆论监督部、华声在线新闻网站(voc.com.cn )、湖南日报社新媒体中心联合主办,是媒体融合下的党媒移动问政、监督、咨询平台。《湘问》频道与湖南日报“社情民意”版、华声在线“投诉直通车”栏目在人员、后台、数据库、采编流程上互通互融,形成党报、党网、党端于一体的融媒体平台。

开发商不给开全款发票

时间:2021-05-09

涉及单位:江华双龙幸福城

地区: 湖南省,永州市,江华瑶族自治县

本人于2020年5月8日购买了江华县双龙幸福城68栋146.72的一间房子,于2020年6月10日房贷已到账并且已付了第一个月首付,但是到2021年5月8日至还没有开全款发票给我,中间追问了三四次对方都以开不了为由推脱。希望领导给予调解解决。感谢!

投诉反馈,及时掌握

已回复

声明:

1.以上内容仅代表投诉者本人,不代表湘问·投诉直通车立场。

2.未经授权,本平台案例禁止任何转载,违者将被追究法律责任。

发布评论

上传图片 支持jpg,gif,png等格式,5M以内

    部门回复列表

    • 湖南江华 2021-05-31 11:19:29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关于《开发商不给开全款发票》的问题已收悉,我局高度重视,立即派出相关人员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根据《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其发生应税行为的时间为销售合同约定的交房时间。若实际交房时间早于销售合同约定交房时间的,以实际交房时间为准;若实际交房时间晚于销售合同约定交房时间的,以销售合同约定的交房时间为准。
      由于您2020年5月8日所购买的楼栋的房子尚未进行交房,销售合同约定的交付期限为2021年8月31日前,故该楼栋不动产尚未达到开具全款发票的时间。建议您在实际交房或者合同约定交付期限后向开发商索取全款发票。
      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支持。
      特此回复。


      国家税务总局江华瑶族自治县税务局
      2021年5月31日

      湖南江华 2021-05-12 17:11:20

      尊敬的网友:

          您好!

          您反映的情况已收悉,现已转交给有关单位,待核实后给您答复,请耐心等待,谢谢!







                                                                                                                                  江华网信办

    我要投诉 部门回复 下载新湖南 在湘问上提问

    最新投诉

    更多

    关注排行榜

    更多
    湖南日报舆论监督部 华声在线新闻网站 湖南日报社新媒体中心 主办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