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5-01-04
涉及单位:攸县规划局
地区: 湖南省,株洲市,攸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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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钱大于法,还是权大于法,百姓手握
法律又何用???
------控告株洲市攸县规划局玩忽职守、官商勾结弄虚作假欺骗老百姓、滥用职权侵害百姓合法权益
我叫胡金雄,家住湖南省株洲市攸县联星街道办事处富康社区东风公司二号楼五单元,手机联系号码18007419615.现实名控告株洲市攸县规划局滥用职权、玩忽职守,与开发商相互勾结弄虚作假,伪造假日照,严重侵害我们合法权益。具体情况陈述如下:
我于2004年5月份购买攸县东风公司已建二号楼五单元一套房,并依法取得了房屋所有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权证,至今居住有十年之久。2014年初攸县东风投资有限公司将我们住宅后面的驾校及修理厂变性为商服住宅用地,建设攸县东风蔚蓝国际住宅小区。2014年6月至9月份,攸县规划局在我们毫不知情情况下,对东风公司核发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该规划方案中拟建1号楼共29层,楼高96.4米,平行布置于我们居住楼的正南側,与我们住宅楼间距18.8米。拟建1号楼一旦建成将严重影响我居住楼的通风、采光、日照、视觉等,严重侵犯了我们的合法权益(《株洲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2年修订版第十五条 (中高层、高层居住建筑之间间距)建筑高度24米至100米(含100米)的居住建筑之间的间距必须符合下列规定:(一)平行布置时的间距:1、南北向布置时,最小间距不得小于30米;南侧建筑高度小于60米时,间距不宜小于南侧建筑高度的0.6倍;南侧建筑高度超过60米时,则高度每增加5米时,间距增加1.5米(增加高度不足5米的按照上述比例控制)。我们不知道为什么作为专业规划设计审核的部门单位,为何连小学生就能做出的加减法在他们面前就做不出来,其他如容积率、绿化率、停车位等等都严重的违反国家标准(详见规划方案图)。在这些技术指标都不达标下也能发放《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我们不仅要问这背后到底有什么“猫腻”,还是有什么“潜规则”???
从2014年9月份起,我和居住楼的其他住户多次向攸县规划局反映情况,要求保护我们的合法权益,规划部门强词夺理,说是以日照和消防作为核发该方案的主要依据,并多次强调只要大寒日日照时间满足三小时即可。在我们多次强烈要求信息公开后,攸县规划局才提供该规划方案的日照分析报告,该日照分析报告显示大寒日有效日照时间为3:23分钟。后我们在多家有资质的权威机构对该日照分析报告进行复查审核,发现大寒日有效日照时间仅为1:42分钟,攸县规划局提供的日照分析报告涉嫌严重造假。而开发商仗着钱、势,仗着自己是上一届省人大代表,关系网多,蛮横霸道,公开叫嚣“我就是造了假,你们能把我们怎样?随你们告到哪都不怕,只有强建,没有强拆”。而攸县规划局以“该日照分析报告是株洲市规划信息中心核的”为理由,对我们提出的质疑和请求推诿回避,漠不关心,交涉多次毫无说法。
如今攸县规划局在作出上述具体行政行为时不仅不对利害关系人告示、告知和听证,还直接剥夺了我们的知情权、陈述权、质证权、申述听证权。我们认为其发放许可程序违法,适用法律错误。违反了国家标准《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 、《住宅建筑规范》、《民用建筑设计通则》及《民法通则》、《物权法》、《城乡规划法》、《行政许可法》、《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等相关法律规定。对于上述情况我们已经多次向攸县县政府、县信访、县纪委等部门及相关领导反映并提出我们的意见,至今已有三个多月,得不到半点回应,而开发商却正在日夜赶工建设。难道老百姓的呼声是上天无声、下地无门,老百姓的利益是粪土?不然,全国轰轰烈烈开展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活动当中,是否在攸县政府部门学的就是欺蒙老百姓、侵害老百姓权益的活动,真的是彻底的走官商路线、教育老百姓呀。党的十八大四中全会提出实施“依宪治国、依法治国、依法行政”的当下,攸县规划局作为政府的职能部门不依法依规行政,居然顶风作案,视国家党纪党风不顾,视国家法律法规为儿戏。起诉到攸县人民法院,法院却说我们准备败诉吧,这到底是开发商的钱大于法,还是规划部门的权大于法。老百姓的权益到底要到哪里才能得到维护???是不是要逼老百姓走绝路、走上极端,这样才会换来公正公平的处理。中央大老虎都打了,地方却小小苍蝇拍不了。难道攸县是独立王国,不受共产党的领导,政府不是人民的政府?法律法规在攸县是摆上案板的肉任人宰割的吗???如本人所述事实不符,愿意承担一切法律后果!
胡金雄
2015年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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