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1-04-18
涉及单位:新邵县公积金
地区: 湖南省,邵阳市,新邵县
《湘问》是湖南日报报业集团新闻客户端“新湖南”的重点频道之一,由湖南日报舆论监督部、华声在线新闻网站(voc.com.cn )、湖南日报社新媒体中心联合主办,是媒体融合下的党媒移动问政、监督、咨询平台。《湘问》频道与湖南日报“社情民意”版、华声在线“投诉直通车”栏目在人员、后台、数据库、采编流程上互通互融,形成党报、党网、党端于一体的融媒体平台。
时间:2021-04-18
涉及单位:新邵县公积金
地区: 湖南省,邵阳市,新邵县
我们教师的公积金在工资中每月都是按月扣款,为什么到现在为止系统显示才缴存至2020年11月份?导致我们想买房在银行无法办理。试问:我们工作中扣除部分谁在挪用?何时给我们缴存?让生活步入正轨。
声明:
1.以上内容仅代表投诉者本人,不代表湘问·投诉直通车立场。
2.未经授权,本平台案例禁止任何转载,违者将被追究法律责任。
尊敬的网友,您好!现就您提出的问题回复如下::
经咨询县住房公积金业务部门县住房公积金中心,教师公积金个人部分已交到2021年3月,财政部分已配套到2020年11月。上级政策要求按月分账,个人部分和财政部分分开分账不是正常的分账方式。因此,县公积金中心分账时,没有区分个人部分和财政部分,而是合在一起分账,即个人部分和财政部分均已分账到2020年12月,另外,2020年绩效工资的30%部分和2020年第13个月工资的住房公积金,也于2020年12月全部分账到位。由于县财政相对比较紧张,县公积金中心正积极和县财政局协调,争取财政补贴尽早足额到位,并及时分账。
新邵县教育局
2021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