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1-03-26
涉及单位:娄底市娄星区妇幼保健院
地区: 湖南省,娄底市,娄星区
时间:2021-03-26
涉及单位:娄底市娄星区妇幼保健院
地区: 湖南省,娄底市,娄星区
小孩出生于2015年,领取结婚证是2019年,父女亲子鉴定为2021年3月,到娄底市娄星区妇幼保健院申请增加出生医学证明名字被拒,说要父母孩子三方鉴定,想问下,医院的做法是否合理合法?出生医学证明上已经有母亲的,三方鉴定是否有什么法律依据?
网友:
您好!
您在“湘问·投诉直通车”上反映的“出生医学证明增加名字被拒绝”问题已知悉,我院十分重视,立即对该情况进行了核实,现将情况反馈如下:
小孩出生于2015年,当时办的单亲,领取结婚证是2019年,父女亲子鉴定为2021年3月,到娄底市娄星区妇幼保健院申请增加出生医学证明名字被拒。医院是根据《湖南省卫生厅妇社处关于印发<湖南省《出生医学证明》管理相关规定>的通知》(湘卫妇社处便涵〔2013〕63号)文件,第六章《换发》第五十一条规定:换发出生医学证明申请人需提供具备相关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故需要三方亲子鉴定才能同时证明这个父母亲双方和小孩有血缘关系,所以要提供三方亲子鉴定。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相关文件附后。
娄星区妇幼保健院
2021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