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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求邵东政府严惩非法集资诈骗犯赵开方!

时间:2014-12-23

涉及单位:全福村全福建材有限公司

地区: 湖南省,邵阳市,邵东市

请求尽快刑拘非法集资诈骗犯赵开方,

警示有类似行为的非法集资犯罪者!

在此,我要向政府反映火厂坪全福村全福建材有限公司赵开方非法集资诈骗一事。此事已过去了两个月,它虽不象黄晓明、禹阳飞一样涉案金额巨大,但它的危害却是有过之而无不及。如果处理不当,将给邵东的小型实体企业带来“蝴蝶效应”,如此小的企业主都敢为所欲为,如果不能及时追究其法律责任,任其法外逍遥,或让他违法成本很低的话,那么,在今年经济形势不太好的情况下,年底或明年,邵东将会有更多地企业效仿。如果出现此种情形,邵东的稳定与发展必会受到很大影响。因此请求县委、县政府领导尽快顺民意,解民忧,督促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领导小组及司法机关对此案进行调查取证,并按司法程序给予立案、侦查、抓捕违法犯罪分子赵开方,以还老百姓一个公道,也给有非法集资念头或正在非法集资的犯罪分子以警示和震慑。也从小案着手,给邵东工业企业的非法集资环境起到四两拨千斤的整治与扭转乾坤的作用。

具体事实如下:赵开方,系县人大代表,火厂坪镇人,全福村全福建材有限责任公司的老板,他近几年来一直利用自己投资一千余万元的小砖厂,虚构和营造经营红火的假象,以扩大生产、缺少资金为由,使用哄骗手段大肆非法集资本村村民血汗钱几百万以及社会、银行资金数千万,其行为既破坏了金融管理秩序,又侵犯了公私财产的所有权。2014年10月11日,他协同家人卷款外逃,至今已有两个月了,镇政府成立了专案组,却无任何进展,也没有正确引导受害人利用法律途径立案来维权,相反,镇政府一些主要领导人,也就是债权人之一,他们的一些“行为”引起了民间老百姓猜想不已,议论纷纷,乃至气愤不已。为达到正言视听,不影响政府的清誉,维护政府的威信,更彰显政府的为民宗旨,我请求对此案尽快进入司法程序,以达到尽快尽可能挽回受害人损失,惩治违法犯罪人的目的。

依据《刑法》,集资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并达到法律规定的数额和情节的行为。1996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规定:集资诈骗罪中的“诈骗方法”是指行为人采取虚构集资用途,以虚假的证明文件和高回报率为诱饵,骗取集资款的手段;行为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其行为属于“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1)携带集资款逃跑的;(2)挥霍集资款,致使集资款无法返还的;(3)使用集资款进行违法犯罪活动,致使集资款无法返还的;(4)具有其他欺诈行为,拒不返还集资款,或者致使集资款无法返还的。2001年最高人民法院《全国法院审理金融犯罪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将集资诈骗罪中的“非法占有目的”归纳为:(1)明知没有归还能力而大量骗取资金的;(2)非法获取资金后逃跑的;(3)肆意挥霍骗取资金的;……(7)其他非法占有资金,拒不返还的行为。

(一)根据法律的界定,赵开方完全符合以上的诈骗罪的条款:

一、虚构事实进行诈骗集资,其金额及违法情节都达到了诈骗的立案标准。他自身的砖厂本身每年盈利微薄,本不存借款及贷款大额资金的必要,但赵开方却在近几年一直虚构经营红火的虚假事实,并以扩大规模,周转资金为由,许以高息回报来诱骗社会公众数千万的资金。现在经侦立案的有三十余人,资金达千余万了,还有在法院立案的有近十人,涉案资金近千万元。另外还有未立案的(初步了解近几十户)估计也有千万左右。其间,他还利用虚假证明在金融机构骗贷近1000万,而骗取的资金基本上很少用在砖厂的生产经营上,因此,这些事实证明他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二、明知无偿还能力,还是预谋非法集资。砖厂只有一千多万的投资,远远不具备偿还能力,但赵开方却大肆向银行和公众大量骗取资金,粗略估计被他所非法诈骗的大约有四千万,据砖厂内行人士称,其砖厂在最好的经营状况下,利益最多只有三百万左右,而靠砖厂的利润去还债,必定需要近二十年。何况他本人又不善于管理,每年的利润最多只有两百万或保本。如此,他心知肚明,就是低息,他还债也需要二十五年左右或更长时间。因此,他深知无偿还能力,还恶胆包天地非法诈骗资金,其种种行径分明是早已预谋好的,按步就班地实施。

三、筹谋骗取大量资金,对大部分资金进行转移后逃跑。据消息,赵开方与他妻子,他儿子和他妻子都在此期间进行了离婚,并聘请律师,想通过法律的漏洞来合法转移资产并逃避法律责任。

四、没有偿还非法占有资金的行为。时间过去了两个月了,他本人一直不露面,债权人也打不通电话,听有个债权人所说,他给赵开方儿子发了一张一个债主写给债权人的承诺信,其意在于劝告赵开方做人要诚信、有负责。而这却成为了赵开方父子用来糊弄所有受害人的样本——通过内线恬不知耻地张贴了一张根本无实际内容的无诚意、虚假的告示,而他及家人却一如既往地毫无音信。此种种行为都在表明赵开方根本没有任何返还非法占有资金的想法与行为。

五、用非法集资来的资金进行挥霍。他本人在柳州、西安等地有多处房产,还有几辆豪车,在生活上很奢侈,可以说靠他砖厂盈利是不可能做到的,这都是在用非法集资来的资金,全家在享受与挥霍。

(二)赵开方还涉嫌恶意欠薪违法犯罪行为。在赵开方深夜逃走之前,已拖欠工人三个月以上的工资七十多万,镇政府及劳动监察大队多次督促未果,工人气愤不已,多次到、县、镇政府去要个说法,后工资是付了,但民间议论纷纷,有些说是镇政府从赵开方那里拿回了许多钱,其中一部分用于支付工资钱,其余的用于还镇政府内主要领导的债务了。还有的说是县财政拿出七十多万来支付工人工资?(疑问)如果真的是后一种情况,那么此种恶劣犯罪行为在法律上不是要求严历打击的吗?却为何不见有人去管这个案件呢?我相信应是后种,但是还是请求政府督促打击非法集资小组能够查清事实并公布信息于民。

综上所述,赵开方的行为已完全构成了非法集资诈骗罪,时间已过了两个多月了,很多债权人在经侦立了案,却一直不见动静。请问是不是赵开方有保护伞啊?还是政府另有处理方案?如有,也须透明、公开地向受害人公开。因此,请求政府能够尽快要求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领导小组出面查清事实,立案侦查,望县领导顺民意解民忧利用公权力在此案件上重拳出击,严打此类犯罪分子,坚决打击此类犯罪分子妄想以低成本或法律漏洞来逃避其严重违法的行为,给有类似苗头的非法集资企业以惩戒,也还许多老百姓一个公道,给邵东实体经济发展恰当地打一打有效地预防警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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