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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待两年的房子居然比买时候少了6.6平方

时间:2020-12-25

涉及单位:株洲市瑞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地区: 湖南省,株洲市,攸县

我是农历2018年年底买的攸县东方大院的房子,买的时候销售和我们说的是150.47平方,我们也是按照150.47平方交的契税和首付及房贷,怀着美好的心情等待了将近两年现在到了交房的时候,却面积比购买时候少了6.6平方只有143.87平方(这个是第二次测量的数据,第一次测量143.15少了7.32个平方),已经超出法律允许的误差绝对值3%以外了,这样子的话等于我当初买房时候无辜多交了6.6平方的契税及多贷款将近25000元的房贷。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误差比3%以内的部分房价款及利息按实际退还,3%以外的是双倍赔偿给购房者。150.47的百分之三是4.5141, 百分之三以内是按照原价退款,4.5141*3760=16973,     超出百分之三以外的是按照双倍退,6.6-4.5141=2.0859 平方 ,2.0859平方*3760单价*2(需要双倍赔偿)=15686  。百分之三以内退款是16973+百分之三以外的退款和赔偿15686=32659,还有因为他们的违约造成我们多贷款的利息,和多交的契税,但是现在开发商对于这件事的处理是只能按照购买的单价退多交的购房款,这样子就由于开发商违约的损失变成我们自己承担了,这是不合理的,不合法的,请求相关单位可以帮我和开发商协商调解,谢谢,谢谢,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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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攸县网宣办 2021-01-21 11:18:51

    你好,你所反映的问题,经交办相关部门再次进行现场测量,情况属实。因涉及合同纠纷,经咨询律师,若您与开发商交涉未果,可走司法程序。(攸县网络舆情监控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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