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12-20
涉及单位:国土局
地区: 湖南省,株洲市,攸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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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0-12-20
涉及单位:国土局
地区: 湖南省,株洲市,攸县
攸县东方大院2020年12月19日通知业主交房,售楼部说房子实际面积比合同面积大,需要按合同约定多退少补,当天给业主看了一份没有任何相关单位章的数据,第二天上午相比前一天,所有房子都大了0.5-1个平方的面积,售楼部回复说是国土局连夜测量整理的数据,这次有一个章,但是没有任何测量人员,负责人员,核对人员签字?一夜之前面积大了这合理吗?另外,业主们买房,2018年交了2150元的燃气初装费和550元的不动产登记中心办证费,都没有发票,这两笔费用是否合理?求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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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发改委和国家财政部关于不动产登记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规〔2016〕2559号)精神:住宅类的登记费用为80元/件,非住宅的登记费用为550元/件。住户所购买的为套房,按照文件规定,是80元/户,因此开发商向住户每户收取550元是不符合政策的。涉及到乱收费的问题,业主应向县发改委反映。
应东方大院开发商委托,测量队在2020年10月份左右对东方大院祥12、佳17进行测量。测量房产面积与之前预测房产面积相差较大,其主要原因:1.预测时没有将祥12、佳17两栋与地下室连接的电梯、楼梯、水井、电井、加压井和门厅进行分摊。2.每户入户花园在预测是挖空没有计算面积,而实测时现场现状是阳台计算了面积(全阳和半阳两种情况)。
东方大院开发商与东方大院祥12,佳17业主其主要矛盾在于开发商与业主在签合同时,合同上明确写明没有地下室。所以业主不同意分摊祥12、佳17两栋与地下室连接的电梯、楼梯、水井、电井、加压井和门厅。经过信访局的协调,开发商与业主达成和解协议,将祥12、佳17两栋与地下室连接的电梯、楼梯、水井、电井、加压井和门厅不进行分摊。
攸县自然资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