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攸县大巷路佳台公寓小区门口通道占用

时间:2020-12-13

涉及单位:规划局+城管局+佳台公寓物业公司

地区: 湖南省,株洲市,攸县

1.地点:大巷路佳台公寓小区进出门门口

2.投诉政府责任部门:规划局+城管局

3.佳台公寓责任人:小区物业+业主委员会+开发商

4.当前状况:该小区设计图是开放式小区,规划局设计图上也明确该小区连接大马路进出门位置(大台北旁/老法院正门对面)属于市政消防通道(政府道路),现门口位置已私设小型停车棚(详见上传图片),设立岗亭,以上属于违建违规行为,且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当前小区业主委员会联合物业部门即将建立电动伸缩门,且已公示小区门口,详见上传图片),有反馈给该小区开发商及物业公司,结果是坐视不管。

针对上述问题,难道攸县政府职能部门视而不见,说大点那可是生命通道,即便是政府城管人员工作期间在该小区附近整治违停托运摩托车也不管那里,感觉就是演戏一般,作为人民的公仆,你们职能部门没有起到作用,无视城市出现的问题。反推:更何况还是在法院那里,难道是树大招风???还是小区物业/业主委员会/开发商跟政府职能部门背后有关联。

诉求:彻底整治该小区出现的不良状况,恢复政府规划图原貌,确保人民群众安居乐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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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攸县网宣办 2020-12-18 17:21:26

    你好,你所反应的问题,我局党组高度重视,立即要求城管执法大队、拆控违执法大队到现场核实有关情况,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1.大巷路佳台公寓小区门口的岗亭是物业公司于2015年设置,用于物业公司进行小区管理;
       2.大巷路佳台公寓小区门口两侧的停车棚是佳台小区全体业主于2019年4月向联星街道办事处申请并同意后,由小区业主共同出资建设,面积约20平方米。
       二、办理情况
       小区业主委员会和物业公司即将设立电动伸缩门,目前未动工建设,我局执法队员已告知该小区业主委员会和物业公司,在未取得相关部门审批手续前不得动工建设,并后续监管到位。

       附件:佳台小区申请建设停车棚的报告

       攸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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