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12-10
涉及单位:株洲市二医院
地区: 湖南省,株洲市,石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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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0日大约17:30,按照医院规定填写购药退费单,也按照要求去找医生,药房签字,到了退费窗口确告知,必须按打印出来发票上全部药名和金额退费,不能只退其中一个药,(本人再三强调你可以注明只退单独的药,其他的药已经拿了,当班员工还给其同事打了电话告知情况后说不行,必须按流程走),按医院流程,我填写了退费药的药名,并签好了字,却不符合药房自己定的流程,并告知如果要全部退,也没这么多钱退(发票金额为1000多,实际要退的才100多),沟通约15分钟后无果,被这冰冷的医院制度给上了一课,所有去医院的人都是逼不得已,还要被这无理可讲的制度在伤一次!我最终选择了放弃,投诉主要目的,希望医院去改善流程,如果今天的这个当事人是一个贫困户,没有文化的农民工,你们该做何感想!真心希望医院多一点爱心,谅解,而不是冰冷,毫无道理的制度去要求患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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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先生父亲,因病于2020年11月24日在株洲市二医院住院治疗,12月12日,根据患者的病情及需求,医师为刘先生父亲开具了其需要的药品。由于药费是网上手机缴的,打印出来的收费凭据集中在一张发票上(人民币1053.40元),但刘先生实退一种药,(人民币106.80元),故挂号收费处值班工作人员告知刘先生只能先全额退还整张发票上的金额,再按需补交相应的金额后给病人出具新的收据。但刘先生觉得流程繁琐,故未退费。
2020年12月14日, 医院接收到上级相关部门转来的网络投诉信函,我院高度重视,本着“病人至上,真诚关爱”的服务理念,立行立改,为患者解决问题, 医院相关部门先后3次与刘先生电话联系与致歉,并将退款以微信的方式转给刘先生,其表示理解与满意。
株洲市二医院
2020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