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网上那些出于善意的批评,对互联网监督,不论是对党和政府工作提的还是对领导干部个人提的,不论是和风细雨的还是忠言逆耳的,我们不仅要欢迎,而且要认真研究和吸取。

《湘问》是湖南日报报业集团新闻客户端“新湖南”的重点频道之一,由湖南日报舆论监督部、华声在线新闻网站(voc.com.cn )、湖南日报社新媒体中心联合主办,是媒体融合下的党媒移动问政、监督、咨询平台。《湘问》频道与湖南日报“社情民意”版、华声在线“投诉直通车”栏目在人员、后台、数据库、采编流程上互通互融,形成党报、党网、党端于一体的融媒体平台。

请求宜章县农合办按规定比例给我报销医药费用的报告

时间:2020-12-10

涉及单位:宜章县农合办

地区: 湖南省,郴州市,宜章县

湖南日报、华声在线投诉直通车的各位领导:

本人黄继河、40岁,男、汉族、农民,小学文化程度住梅田填泗溪村第七组。为了节省开支,于2020年7月1日,在自家做家具过程中,因操作失误、被手磨机划伤左乎多处,肚皮处,伤痕较深。当时就近原则急送麻田卫生院予以包扎治疗,又急赴梅田镇三医院治疗,再急送宜章县人民医院处置,均被告知因伤口太深无法处理。随即又转入郴州市第一人民医院住院治疗,医生诊断为:1、左前臂及手掌开放性损伤;2、前臂浅支桡神经损害;3、腕部尺神经损伤;4、腕部和掌侧手部尺动脉损伤、尺静脉及交通支断裂;5、腕部指屈肌腱损伤(尺侧腕屈肌腱不全断裂);6、腹部、右髖部开放性损伤(局部皮肤软组织缺损)。经医生的全力诊治,于2020年7月9日出院捡回一条命,出院后继续伤口换药等防止伤口感染治疗。住院期间共用去医药费用14803.85元。

出院后我按照规定把资料提交给宜章县农合办报销医药费用,因医院的缴费发票原件在出院时不慎遗失,因此只能找医院去复印了一份,并要医院加盖了与原件一致的公章提供给农合办的工作人员。但农合办的工作人员告诉我必须提供医院的缴费发票原件,不然无法报销。

我本家庭并不富裕,几代务农。上有两个老人需要赡养,下有两个小孩还在读书,出此事故后,更加雪上加霜,生活已经十分困难。我历年都遵守政府法令,准时缴纳新型农合医保费用,因投诉无门特请求直通车的领导予以关注,督促有关部门给予正当的医保报销为谢。

投诉人:黄继河

电话:1376255****.

2020年12月10日


投诉反馈,及时掌握

已回复

声明:

1.以上内容仅代表投诉者本人,不代表湘问·投诉直通车立场。

2.未经授权,本平台案例禁止任何转载,违者将被追究法律责任。

发布评论

上传图片 支持jpg,gif,png等格式,5M以内

    部门回复列表

    • 中共宜章县委网信办 2020-12-24 17:15:49

      关于“请求宜章县农合办按规定比例给我报销医药费用的报告”的回复

      尊敬的网友:
      您好!收到您反映“请求宜章县农合办按规定比例给我报销医药费用的报告”的问题后,我局高度重视,立即安排人员进行核实处置,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经核实,患者黄继河,男, 2020年7月1日至2020年7月9日在郴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因意外伤害住院治疗,花费住院医疗费用14803.85元。患者住院医疗费用属意外伤害,根据上级政策规定,我县意外伤害住院报销已委托县人民财产保险公司办理,经调查核实无第三方责任后,才能享受报销,报销时必须提供住院发票、诊断书、费用清单和入院记录原件。2020年10月,患者到县人民财产保险公司办理意外伤害住院补偿,当时患者未提供住院发票原件,县人民财产保险公司未受理。
      收到患者诉求后,我局领导高度重视,积极与县人民财产保险公司沟通协调,鉴于患者家庭困难,如患者出具承诺书,承诺未到其他地方报销相关费用,且意外伤害事故经调查后无第三方责任,提供经医院盖章的住院发票复印件,可以报销。截至2020年12月22日,县人民财产保险公司重新受理,在医保报销系统进行处理,预计报销款近期会划入患者指定银行帐号。

      宜章县医疗保障局
      2020年12月24日

      中共宜章县委网信办 2020-12-15 10:26:59

      尊敬的网友:
      您好!关于您反映的“请求宜章县农合办按规定比例给我报销医药费用的报告”情况已收悉!我们已将您反映的情况转县医保局进行处理,感谢您的留言!

    我要投诉 部门回复 下载新湖南 在湘问上提问

    最新投诉

    更多

    关注排行榜

    更多
    湖南日报舆论监督部 华声在线新闻网站 湖南日报社新媒体中心 主办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