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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珠峰房地产有限公司

时间:2020-11-19

涉及单位:珠峰房地产有限公司和城关派出所

地区: 湖南省,株洲市,茶陵县

我是湖南省茶陵县嘉垄湾北苑小区的一名业主,普普通通的老百姓,事出无奈,只好通过官网平台向你们求助。本小区由茶陵县珠峰房地产公司开发,法人代表叶珠喜,也是株洲市人大代表之一,开盘售楼时规划图和沙盘上面都有路面公共停车位,也正因为售楼工作人员的重点禅述此点,才下决心买下了此区的预期房,可交房后,路面没有一个停车位,只有地下车位,而地下车位的数量只有300多个,而小区全体住户有450多户,远远供不应求,可如今,开发商对那些贫困、无经济能力购买地下车位的业主进行打压,联合公安限制他们的车辆进出,哪怕是家里有人生病,也要自已背出来,要么就收取50元一天的停车费,不交费的公安用拖车拖车,开发商的欺诈行为,他们公然发话支持,更有甚之,城关派出所的所长王林强,晚上穿上便服亲自走上业主的家里,进行言语恐吓阻止,试问人民公安形象何在,我知道我们是一个小县城,山高皇帝远,他们为所欲为,但我相信正义迟早会到,更为离谱的是开发商把业主已公摊的架空层再次卖掉,再次非法获利,面对公安的打压,业主们敢怒不敢言,一致要求通过此信函向各位青天大领导们求救,给我们申张正义,讨回属于我们的权利,全体业主拜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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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太多的无奈 2020-12-14 15:56:23

      网友,您好!
      您反映的问题,县公安局、自然资源局高度重视此舆情,现将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1.关于反映规划停车位的相关问题。嘉垄湾北苑项目分紫阳街南北两个地块,2017年1月经县规划委员会审定的规划方案,南侧地块布置5栋高层建筑、1层地下室、39个地上停车位,北侧地块布置1栋多层建筑、32个地上停车位。该方案图纸通过规划审查后,于2017年3月和2020年4月分两次核发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商品房必须经过规划、消防、人防等部门专项验收合格后才可以交付使用。
      2.关于反映收取50元一天停车费的问题。经调查,反映的一天收取50元停车费与事实不符。嘉垄湾北苑小区,由湖南珠峰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开发,项目于2019年5月1日交房,12月,该小区物业珠明物业有限公司启动对小区未购地下车位的车主停车收费,收费标准是停车1-5小时,5元/车位;5-20小时,15元/车位;20-24小时,20元/车位;因为疫情等原因,停车费的收取几乎处于停顿状态,直至今年6月1日开始恢复停车收费,收费标准调整为1-2小时,5元/车位;2-10小时,10元/车位;10-20小时,10元/车位;20元/车位;,20-24小时,20元/车位;收费标准符合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湖南省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也符合茶陵县当地经济的发展水平。
      3.关于反映公安充当保护伞的相关问题。因停车收费标准问题,物业与小区业主自去年底开始多次发生矛盾,公安局云阳派出所多次出警协调未果。今年6月1日恢复停车收费后,小区部分未购车位的车主再次以收费标准不合理为由,将车堵在小区进出口,甚至采取踢拦车杆、强行拆除拦车杆等过激行为拒绝缴纳停车费。6月8日9时许,两名业主开车出小区,不同意缴纳停车费,双方发生争执并报警,民警赶到现场,看到二十多名业主在现场,民警联系了物业负责人,物业负责人称在此之前多次与小区业主协商,但未达成一致意见,为缓和矛盾,物业向业主承诺在未达成协商之前,小区车辆无论停车时长,每次进出只收取5元的停车费,民警在获取上述情况后,劝说小车车主,收取5元停车费的要求合理,但在场的业主不听劝阻,民警告诉业主如觉得还不合理可以向有关部门投诉。在协调过程中,业主江某提出把小区拦车杆拆了,接着小区业主刘某军、谭某文、江某、肖某、陈某等人动手开始拆拦车杆,民警立即劝阻,但业主谭某文、肖某和陈某等人,不顾民警的劝阻,动手强拆拦车杆,在制止无效的情况下,处警民警请求支援,增援民警到达现场后,看到谭某文,陈某、江某等人正在拆拦车杆便上前制止,在制止过程中遭到他们的强烈反抗和部分业主的阻碍,民警予以警告,但他们不听警告,并拉扯民警,在此情况下,处警民警对部分违法嫌疑人采取强制带离措施,在带离过程中,嫌疑人谭某文大喊:“警察打人啦!警察打人啦!”,煽动不明真相的业主阻扰民警将他们带走。派出所领导获知情况后再次派员增援,经过近两个小时才将刘某军、谭某文、和江某等人带至公安机关。在强制带离过程中,违法嫌疑人肖某因其妻子刘某琴强烈阻扰得以逃离现场,刘某琴本人在阻碍执法时身体碰上警车,当日,县人民医院医生检查后认为无须住院治疗。嫌疑人陈某在强制带离过程中碰到路边的摩托车,手臂及脚踝等部位轻微皮外擦伤,当日,县人民医院医生检查后认为无须住院治疗。公安局云阳派出所在整个事件处置过程中不存在暴力执法。因到案的嫌疑人认错态度较好,且为了便于化解矛盾,公安局暂未对违法嫌疑人依法进行处理。
      6月8日之后由云阳街道办事处牵头,召集信访局、房产局等相关职能部门及嘉垄湾北苑物业与业主代表在信访局就嘉垄湾北苑一事进行协调,但协商未果。珠明物业有限公司已自降嘉垄湾北苑小区的停车费标准。由原有2小时以上至24小时以内收费25元降至为15元。协商期间珠明物业有限公司一直暂停收费,2020年9月4日再次恢复停车收费,嘉垄湾北苑业主谭某来等人以小轿车堵住小区进出大门的方式拒绝缴纳停车费。
      10月15日晚,云阳派出所所长邀请炎帝社区党支部书记左某明与个别拒绝缴纳停车费的业主进行沟通交流,并告知维权应当依法依规进行,如果再次采取堵住小区进出大门的方式或者其他过激的违法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进行处置。
      10月19日上午8时许,云阳派出所接到报警:称嘉龙湾北苑小区朝阳街出口有人用车辆堵住小区出口。云阳派出所民警发现一台黑色别克小车停在小区内出口位置,民警便口头询问小区门卫情况,门卫称这台小车系小区业主谭某某所有,处警民警便首先打电话给谭某某,但并未接通。在此情况下,云阳派出所就联系了拖车来到现场,与此同时,民警佩戴执法记录仪到谭某某家,上门劝说。开门的系谭某某妻子,要求其妻子将车辆移开,不要影响小区的正常车辆通行,否则,将通知拖车把车辆拖开,其妻子称她没有车钥匙,谭某某现在有事,她会联系谭某某过来。(整个过程由执法记录仪全程记录)
      上门做完谭某某妻子工作后,民警继续电话联系谭某某,谭某某接通电话后,称其在吃早餐,等下会赶到现场,此时现场陆续有十余名业主。约15分钟后,谭某某来到现场,其称堵门的原因是小区物业不按规定收取高额停车费,在沟通过程中,云阳派出所指令谭某某先将车辆移开,一起到云阳派出所将情况说明清楚,谭某某当场同意并将车辆开至云阳派出所。
      综上所述,县公安局及云阳派出所不存在充当保护伞的情况。

      茶陵县公安局
      茶陵县自然资源局
      2020年12月9日

      太多的无奈 2020-11-20 08:11:56

      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并交相关单位调查核处,如有情况将及时回复!

      茶陵县网络舆情监控中心

      2020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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