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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水江市运输公司违法占用公共用地擅自收取停车费损害业主权益

时间:2020-11-17

涉及单位:冷水江市运输公司

地区: 湖南省,娄底市,冷水江市

举报内容:

本人现举报冷水江市运输公司违法占用其职工住宅区公共用地擅自收取停车费损害业主权益。冷水江市运输公司近两年来唆使一帮人打着“车主自治委员会”的旗号擅自将该冷水江市运输公司公司职工住宅区原本属于全体业主共有的公共用地划为停车位向进入住宅区车辆收取停车费,美其名曰为业主服务,实则态度恶劣、耀武扬威、以势压人、谋取私利,且在近期愈演愈烈,竟威胁住宅区内车主不交停车费就要被一杆拦在外面,不让通行。此等行径简直是蔑视中国法治机制!是要与法治中国背道而驰!与黑恶势力何异?与犯罪何异?

湘价服〔2014〕11号文件第十四条规定“实施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必须具备下列条件:配备专职管理人员进行现场管理,负责车辆有序行驶、停放和车辆安全,并对停车场所的设备设施进行维修养护,保障正常使用。收费人员应当佩戴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规定的统一标识。建立健全内部收费管理、财务管理、安全防范、岗位责任等规章制度。”第二十三条规定“机动车停放服务管理者应当在停车场入口处和交费处醒目位置,按规定公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有关内容。”第二十四条规定“不提供合法收费票据或者超过收费标准收费的,机动车停放者有权拒绝交纳机动车停放服务费。”第二十五条“机动车停放服务管理者因不履行应尽职责或者因停车场不符合管理规范而导致机动车受到损毁或者丢失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冷水江市运输公司一不在醒目处公示收费相关内容;二不能提供合法收费票据;三不履职尽责导致已发生至少五起人为损坏车的现象,且因部分停车区域未安装任何监控设备致使肇事者肆无忌惮、逍遥法外;四威胁本小区的车主不交费就不让通行;五唆使小区某些人员攻击辱骂正当合法维权的车主;六因特殊原因稍有延迟交费的车主即被其扣上“拒不交费”的帽子且车主家属遭其恶意诋毁。以上种种对车主、业主及家属的人身、财产、形象、心理、生活环境造成了无法挽回的损失,性质及其恶劣、影响及其严重。

现恳请上级相关部门查明以下事项:

1.该“车主自治委员会”的资质是否合法;

2.该“车主自治委员会”收取停车费的行为是否合法;

3.该“车主自治委员会”成立以来所收停车费明细账及用途是否存在问题;

4.该公司有无人员在该事项上存在以权谋私、包庇纵容、暗箱操作的现象;

5.该公司负责人李某某“授权”一事是否存在违规违纪违法。(该“车主自治委员会”负责人张某某曾表示:现在李某某授权的,李某某很明朗,像他这样没收钱的,谈都不要跟他谈。)

请对以上查明事项中存在的问题严肃对待,对相关人员进行严处并及时向举报人书面通报处理过程及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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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冷水江市委网信办 2020-11-19 11:47:33

      关于《冷水江市运输公司违法占用公共用地擅自收取停车费损害业主权益》一帖的回复

      网友您好:
      您在“投诉直通车”发表《冷水江市运输公司违法占用公共用地擅自收取停车费损害业主权益》一帖,对此,我公司经过调查了解,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冷水江市运输公司地处市锑都中路52号,院内有住宅楼八栋,居住职工家属近300户,有私人车辆40余辆。以前院内未设专门停车位,车辆乱停乱放,加之附近社会车辆也把院内做为免费停车场,院内场地无法容纳,致使车辆秩序更加混乱,甚至连消防通道也经常被堵塞,严重威胁院内居民人身安全。2018年9月,院内车主自行组织成立车主自治委员会,民主选举三人为管理人员,对院内车辆停放秩序进行管理。管理原则为:优先保证院内居民车辆停放,严格控制外来车辆过夜停放,同时对院内停放车辆收取适当的费用,用于支付请人值班的电话费及工资。该办法实施以来,院内车辆停放井然有序,人员出入安全性大大提高,消防通道也顺利畅通,得到了众人的一致好评。
      现就网帖中投诉的问题答复如下:
      一、车主自治委员会由院内车主自行组织管理,门卫值班人员也由其自行聘请,公司仅提供值班场地等便利。
      二、自实施之日起,车辆停放制度已张榜张贴,且车主人手一份。
      三、长期停放在院内车辆的收费标准民主定价为每月每台车70元,所收费用用于请人值班的电话费、工资等,少量余款做为门卫栏杆、摄像头等设施的维修开支。费用收取及开支情况采取每年底公布一次的方式。
      四、公司无任何人员在该事项上存在以权谋私、包庇纵容、暗箱操作的现象,院内居住的公司管理人员停放车辆同样按规缴费。
      五、车位是利用院内空地而设,没条件购置确保车辆安全的硬件设施,这点在《车辆停放制度》第十二条“车辆停放院内车主自履管理责任,如有损坏,车主自行负责”中已告知车主。

      冷水江市运输公司
      2020年11月19日

      冷水江市委网信办 2020-11-17 16:35:31

      尊敬的网友:

      您反映的问题已转交相关部门调处,感谢您的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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