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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符勇故意转移资产逃避司法执行

时间:2020-11-14

涉及单位:株洲市荷塘区人民法院

地区: 湖南省,株洲市,荷塘区

株洲市荷塘区人民法院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勇在明知到自己是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况下还伙同他的老婆刘建兰一同刻意的隐瞒自己的收入以逃避债务的执行。为了维护法律的尊严,为了维护社会的公平与正义。现将我方所了解到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勇的相关违法行为情况与事实进行如下举报:

符勇于2019年6月30日--2019年10月31日之间总计获得收入达42244.97元(部门转账记录附后)。失信被执行人符勇为逃避法院对他名下银行卡金额的执行,故意将他的收入都转入了他老婆刘建兰银行卡里,且在此过程中其老婆刘建兰是为他的同伙一同参与了此案,为失信被执行人符勇转移财产提供了帮助。 失信被执行人符勇与其老婆的此种行为简直是藐视法律的尊严,行为恶劣,影响极坏。失信被执行人符勇,对人民法院的判决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构成拒不执行判决罪,我方希望贵局能依法对失信被执行人符勇及其老婆刘建兰进行行政拘留要求其偿付执行款,并冻结刘建兰的卡号6217002940103828850还社会一个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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