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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建亮月湖不按合同交房 多次找他们协商但他们未出面

时间:2020-10-29

涉及单位:湖南中建信和亮月湖置业有限公司

地区: 湖南省,长沙市,宁乡市

本人于2018年7月26日在湖南省宁乡市中建亮月湖购房22栋27楼(顶楼)商品房,合同约定层高2.9米,只有阳台外墙刮腻子;客厅卧室、卫生间、厨房的墙面是无腻子的。但我去收房时房间层高高于2.9米,(顶楼缺层楼板造成,在购房前我有明确问过置业顾问说坡屋面,肯定会有楼板。)地产告诉我说房屋报建时就无楼板,经业主维权后开发商答应380元每平方赔偿我们修补楼板的费用。因为在房子在建中以发现房屋裂缝很多,所以我要求地产按合同把客厅卧室的腻子铲除后收房并签字领取赔偿款。但是地产不愿意铲除腻子,我也多次找开发商,但是开发商一直拒绝出面和我协商此事。我从8月份开始打1234热线投诉此问题共计不下30次,,而宁乡住建局就和我联系过一次,此后再无任何政府部门与我有沟通过,而问题一直未处理,每次打电话过去查问进度时就只会告知我还在处理,给我的期限也是一次又一次的拖延。请各位领导帮忙协调处理此问题,当时也是因为相信中建是央企,房屋品质和服务态度会比较靠谱,用我们一家人的血汗钱买了此套房,现在房子收房快一年了,但是我的问题一直无人问津,我现在真是叫天天不应 叫地地不灵的地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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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宁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11-03 10:45:07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我们立即进行了调查核实,现将涉及到工程质量的问题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1、22栋27楼(顶楼)商品房,合同约定层高2.9米,实际为坡屋面,层高不止2.9米;只有阳台外墙刮腻子,客厅卧室、卫生间、厨房的墙面是无腻子的。
      回复:经核查设计图纸,顶楼设计及报建均为斜陂屋面,无闷顶层,但是合同约定的层高是2.9米,交付后大量业主认为层高与合同不符,开发商多次与业主协调沟通,并出具统一的补偿方案,除您这一户外,全体顶楼业主已经完成补偿。该户业主同意协商后又以顶层刮白提出铲除要求,开发商多次与业主沟通均不满意。开发商认为应和前期所有顶楼业主补偿一致,不进行单独处理。合同约定为原浆屋面,并注明开发商可以品质不低于上列装饰材料及设备之物料代替上列各项。如业主铲除刮白位置后房屋出现裂缝或者漏水现象开发商均将进行整改,现开发商邀请业主于2020年11月5日-10日来现场共同查验,如果出现质量问题开发商将按合同约定进行合规整改。
      2、业主从8月份开始打12345热线投诉此问题共计不下30次,而宁乡住建局就和我联系过一次,此后再无任何政府部门与我有沟通过,而问题一直未处理,每次打电话过去查问进度时就只会告知我还在处理,给我的期限也是一次又一次的拖延。
      回复:该户工程实体与设计图纸相符,因开发商过失,将楼层层高书写错误导致矛盾,属于合同纠纷。该户业主3次拨打12345进行投诉,且系统中都有记录,我局工作人员都如实告知业主。如业主家中出现开裂渗漏等质量问题,我局将第一时间督促开发商处理到位。
      如您还有相关问题,可向宁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质量安全监督站站长陈惠军同志咨询和反映,联系电话:15874823688。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监督与支持。

      宁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1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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