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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居住地建猪场

时间:2020-10-21

涉及单位:道林政府及建猪场集团

地区: 湖南省,长沙市,宁乡市

尊敬的领导,您好,我是湖南省长沙市宁乡市道林镇金华村的居民,9月份我们当地政府在我们居民居住地计划建几千平的猪场,我们听到消息一直找镇府讨要说法以及文件,国家规定大型畜牧业不能在居民居住地1000米以内,而我们居住地离建设猪场才50米不到,给我们起居带来严重威胁及伤害,这叫我们子孙后代怎样生存,上述情况已上报镇长,政府对民情一概不予理睬,10月份已经准备动工,我们诉说无门,望领导为我们平民百姓做主,给我们老百姓一个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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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道林镇 2020-10-26 15:58:54

      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我们立即进行了走访调查,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道林镇是宁乡市100万头生猪产业链项目重要基地,由宁乡市国资集团在我镇金华村和靳水村投资建设罗巷寺、湾塘和莲花盆三个现代化养猪场,由国土部门出具了选地意见书。根据《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农业部令2010年第7号)第二章第五条规定:动物饲养场、养殖小区选址应当距离城镇居民区、文化教育科研等人口集中区域及公路、铁路等主要交通干线500米以上。该项目选址距离人口集中区的距离符合《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相关规定,且项目选址已向畜牧、国土、环保、农业、林业、水务等相关部门申请,并逐步按程序办理选址、用地、规划、环评和施工等相关手续。
      二、生猪养殖场粪污治理体系将由EPC总承包方中建一局严格按照《农业农村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明确畜禽粪污还田利用要求强化养殖污染监管的通知》(农办牧〔2020〕23号)文件精神进行高标准建设,按照“达标排放+资源化利用”的双重目标,采用“种养平衡+综合治理”的方式,实现环保达标排放和资源综合利用,做到“发展与生态保护两不误”,力促产业振兴、乡村发展。
      我镇党委政府向来对民情民意十分重视,若网友有任何疑问可直接至道林镇人民政府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咨询。
      祝您身体健康,生活愉快!

      宁乡市道林镇人民政府
      2020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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