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10-12
涉及单位:郴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地区: 湖南省,郴州市,北湖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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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郴州市宜章县一名有20多年工龄的国家公职人员,现在本地仅有一套无房贷、无负债的住房,一直未提前住房公积金和申请相应的贷款。近期我在网上成功竞拍到湖南省株洲市一套住房,已经支付了保证金,打算提取住房公积金并申请公积金贷款支付尾款。10月12日,我联系了郴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该中心工作人员一开始答复符合有关条件可以办理相关手续。随后,我又在郴州公积金管理中心宜章政务大厅咨询了解到异地(湖南省株洲市)购房不能提取公积金和贷款。两处工作人员依据2019年4月10日郴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台的《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提取和贷款政策的通知》文件最终共同确认了职工异地购房不能提取公积金和贷款。我查阅了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郴州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郴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操作细则》都没有这样的限制性条款。对此,我有以下疑问:一是《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提取和贷款政策的通知》文件出台已有一年多时间,暂停支持本地职工在外地购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这一政策要延续到什么时候?二是该文件只是暂停支持本地职工在外地购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并没有限制本市职工异地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为什么工作人员不许国家公职人员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三是试问该文件出台的前提或背景是什么?为什么会有这样的地方性限制政策?这样是否与中央便民、惠民的政策相违背?我希望能得到郴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给予合理、合法的解答。
未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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