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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南学院附属医院违法解除劳动合同

时间:2020-09-09

涉及单位:湘南学院附属医院

地区: 湖南省,郴州市,北湖区

2019年4月2日,湘南学院附属医院因学科建设和湘南学院临床学院申请硕士点之需,决定以高层次人才引进我。

2019年5月17日,我入职湘南学院附属医院,签订《高层次人才劳动合同书》。合同规定服务期为五年,入职后我严格履行劳动合同,不到一年时间完成合同约定的大部分任务。

湘南学院附属医院因不愿兑现我的待遇(28万元年薪、60万元安家费、110万元科研经费,2020年4月1日违法解除了劳动合同。对此事,我于5月份申请了劳动仲裁,湘郴劳人仲案字2020第34号:属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并对我赔偿。

湘南学院企图继续用我的科研成果申报硕士点,为净化学术环境、恪守学术道德,特曝光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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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湘南学院附属医院 2020-09-11 10:18:35

      2020年9月9日,岳**在“华声在线湘问投诉直通车”网络平台上反映“湘南学院附属医院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问题,该问题岳**在多个网络平台进行反映,我院多次进行了回复,其反映的内容与事实不符,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一、我院与岳**劳动合同纠纷一案,于2020年7月经郴州市劳动仲裁委仲裁判决(湘郴劳人仲案字2020第34号)。因劳动仲裁结果双方均不服,岳**与我院在仲裁后规定期限均已向法院起诉,目前正在审理中。

      二、我院申请硕士点,未使用岳**有关材料。

      特此回复。

      湘南学院附属医院

      2020年9月11日

      北湖网信办 2020-09-09 14:49:37

      尊敬的网友:

      您好!

      经北湖区卫计局反馈,湘南学院附属医院归属于市卫计委管辖,并不属于北湖区政府。
      感谢您的宝贵留言!

      北湖区委网信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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