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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乡市妇幼保健院项目未做 不予退费

时间:2020-08-25

涉及单位:宁乡市妇幼保健院

地区: 湖南省,长沙市,宁乡市

今天去宁乡市妇幼保健院给小孩子做体检,当时医生开的时候说要做骨密度检查,我当时就说不做,可能因为小孩子吵医生没听到,还是开了这个检查(但是她的检查单上也没写有这个项目),交完费后到医生那说做骨密度检查,当时想着费都交了就算了,哪知道小孩子不愿意做,就想着退费,但是发票的另一联不见了,医院硬是不给退费(医生都写了没做这个项目),难道就因为另外一联不见了,消费者就得承担这个损失?不能给个处理意见,而且很有可能这一联发票是她们自己医生弄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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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宁乡市妇幼保健院 2020-08-27 09:57:41

      关于网友“宁乡妇幼项目未做 不予退费”一事的回复

      尊敬的网友:收悉您的意见反馈,我院高度重视,立即组织相关科室进行调查,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2020年8月25日我院确有一笔131元的就诊交费(票据号023657724,检查内容包括骨密度检查60元、体检费23元、视力检查4项48元),经核实患者其它项目均已完成,未进行骨密度检查。因票据上没有医生签名退费字样,且记帐联丢失,故收费窗口未及时予以退费。给网友带来的不便,我院深表歉意!如患者想重新检查可携带本人身份证、就诊卡及交费单据到儿保科进行骨密度检查,如不想检查可携带上述资料到行政办公楼一栋3楼财务科进行退费。今后,我院将进一步加强窗口收费人员培训,着力提升职工业务素养,加强医患沟通。如有疑问,欢迎致电我院24小时咨询电话0731-87834508。祝您身体健康,万事胜意!
      感谢贵栏目组及广大网友对我院工作的关心与监督。


      宁乡市妇幼保健院
      2020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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