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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市湘潭县青山桥镇政府官员欠款不还

时间:2020-08-05

涉及单位:湘潭市湘潭县青山桥政府

地区: 湖南省,湘潭市,岳塘区

本人舒*臻在一次租赁房屋中,与湘潭市青山镇政府官员段*定产生纠纷,该官员称自己有人脉可以解决很多事情,就算我去维权也没用。所以对此进行投诉,请有关部门能还我一个公道!!!

事情经过:

2019年12月10日,因公司发展需要,在湘潭市岳塘区中瀚财富广场租一间房子用于办公,在58同城找到,户主为段*定,经联系后看房,房东(段*定)开价每月租金950元,并且问是否要多开票,我说是的,办公用,因为水电燃气等都无法开出票据,所以我需要开更高金额的票。那么他说房租需要1400元,帮我高开发票。我同意了,并达成协议,在合同签署时以2800元/月的金额,押一付三的付款方式付给房东(段*定),之后他再将1400元的金额退还于我,用于缴纳水电燃气等日常运营费用。(在签订租赁合同的时候,段*定要求我将一些旧家具卖给他,我就以非常低的价格出售给他,并帮他搬过去,但是到至今一百多块钱都没有结算给我。)双方约定好了之后确定签订租赁合同,并且与2019年12月25日签订租赁合同,并且公司与2019年12月27日汇款至账户名为:段*定 的银行账户6236 6829 3000 3790 687

租金到达第二天,我要求他转我剩余款项的时候,他却告诉我他不能签订这个合同了,需要作废租赁合同,我同意了,并跟他约好时间进行解约,但是他一直不来,然后告诉我补充一个协议就可以了。合同还是继续履行。我以为他会将款项打给我,毕竟那是需要日常运营的费用,可是他一直以各种借口告诉我,款项无法转出,让我等。拖了一个月还是有900元并没有给我。

2020年1月31日,段*定又以压水费的借口扣我450元,我想一个政府官员应该不会有问题吧,也就相信他吧。

2020年3月23日,第二季度房租提前打入他的卡上,但是一样的拖拖拉拉不肯把运营费用转给我。以各种借口都在推脱,一共只转给了我2000元,还有2200元,不愿意发过来。直到现在还是没有给我。今年6月份因为疫情公司决定关掉。

2020年6月9日,我通知他退房,按照合同不退押金,我也承诺没有问题。可还是一样,他每天都在找各种借口和理由去推脱。并且他在6月20号左右就把该处房子的钥匙换了。并且告诉我他的人脉很多,如果我要闹事他派出所什么的地方大巴熟人。但是我问一直问不到。一直说别人欠他的钱没给,他就没办法付给我。

我也是打了单位电话他每次都不在,我打他私人电话一直都不接听。想明白了,政府上班的都有关系,如果我去找他们单位,搞不好还会惹麻烦。但是之前欠我的运营费用必须给我,因为那是公司日常开支费用,我自己都垫钱进去,这也是我自己的钱。

一共2200元+100+450=2750元。

我听朋友说这个投诉网站会引起领导重视就来尝试一下,希望能得到重视,帮忙老百姓解决这个小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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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定7732 2020-08-06 21:42:18

      关于网传《湘潭市湘潭县青山桥镇政府官员欠款不还》的回复

      舒刚臻(投诉人)原为北京捷越联合信息咨询公司湘潭分公司经理人,2019年12月其与我以总公司名义签署租金为2800元每月,时长为期1年的房屋租赁合同,该公司账户先后共转了6个月租金和1个月房租的押金到我建行卡(卡号:6236 6829 3000 3790 687)账户,我以微信转帐方式先后转给舒刚臻共计8050元,另有发金额合计100.76元的红包,总计以微信给舒刚臻8150.76元。2020年6月北京捷越联合信息咨询公司湘潭分公司关闭,合同自然中止,该同志也已不是捷越公司员工,在房屋钥匙未交,物业费、水费等皆未结算,电热水器损坏未赔付的情况下,其还多次向我索要该公司当初付给我的房屋押金(按照合同条款,租期未满,单方面中止合同,押金无退),故捏造事实和数据投诉。我位于中瀚财富广场的房子是我与妻子2017年结婚置办的首套亦是唯一1套婚内房,装修后首次出租,该公司停付房租后一直闲置。附本人与舒刚臻的微信交流及转账纪录截图,合同页照片等为证。

      舒刚臻作为公司雇员,涉嫌利用职务之便侵吞公司财产(虚报房租,明码索要回扣),捏造事实和数据污告国家工作人员,本人愿全力配合公安机关,司法部门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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