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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沅陵县供水合同违规违法事实

时间:2020-07-16

涉及单位:沅陵县自来水公司

地区: 湖南省,怀化市,沅陵县

沅陵县消费者投诉举报中心、沅陵县消费者协会:

国家在实施一表一户抄表到户惠民改造工程时,颁布了一系列行政法规。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发布了(建城[1999]259号文,《城市供水示范合同文本》第四条明确规定(二)产权分界点(含计费水表)水源側的管道和附属设施由供水人负责维护管理。现在仍刊登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上。湖南省物价局、湖南省建设厅于2001年8月22日、2008年8月22日先后两次发布了 湘价消[2001]216号文件,五条第二款明确规定,实施一表一户抄表到户改造后,供水企业负责计量水表管理维修,且不能另外收取任何费用。

《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二款规定,格式条款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沅陵县自来水公司与用户签订的格式协议、格式合同是未与用户协商事先拟定的条款。用户只有同意或不同意的选择,因此无论条款中写的是“约定”还是“规定”,只要双方没有另外注明,都应该认定为是“规定”。

《合同法》 第四十条 ,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该条款无效。《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条,消费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权利。第二十六条,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等方式,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 格式条款等含有前款所列内容的,其内容无效。根据上述法律的规定,沅陵县供水格式条款规定计量水表产权归用户所有,免除公司责任、加重用户的责任、排除用户享有公平的权利,其格式条款无效。

综上所述沅陵县供水格式合同违规违法,每年收取换表费、旧水表,侵害用户上百万元血汗钱。六年一个循环上千万元,如此大的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违法格式条款,沅陵县消费者投诉举报中心。沅陵县消协应当予以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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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沅陵网信 2020-07-31 17:15: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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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您好,您所投诉的问题我办已多次转交相关责任单位,且责任单位已作出公开回复,如对回复内容有异议建议通过法律途径进行咨询。若再对同类问题频繁重复发帖我办将不再受理。感谢您的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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