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7-11
涉及单位:项目业主方为益阳电力局,总承包方为益联电力建设集团,分包商为鸿源电力建设有限公司。
地区: 湖南省,益阳市,南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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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0-07-11
涉及单位:项目业主方为益阳电力局,总承包方为益联电力建设集团,分包商为鸿源电力建设有限公司。
地区: 湖南省,益阳市,南县
我是湖南的一名普通的农民工,于2019年10月12日开始在湖南益阳南县乌嘴乡明山头镇境内的九都-六角嘴T接明山变110KV线路工程施工,其项目业主方为益阳电力局,总承包方为益联电力建设集团,分包商为鸿源电力建设有限公司。
我们于2020年6月5日和2020年6月16日发表了两篇关于农民工备前薪的投诉,直至今天2020年7月10日仍有刘玉国、彭红飞、罗模飞、曾秋华、张建军、李军伍、曾国武、唐梦华、徐建良9人没有结完或者分文没有(其中,刘玉国,罗模飞,彭红飞三人各自只拿到益联集团转账的4800元/人的工资,其他人分文未拿!)!还欠付以上9人368659元。我们多次找到南县劳动局,益联集团等单位,但一直被推来阻去,也多次拨打市长热线,95598电力投诉热线,我们这些农民工工资一直没人管。我们咨询了律师,律师回答:“根据2020年5月1日实施的《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国令第724)第4章第三十条规定;
分包单位对所招用农民工的实名制管理和工资支付负直接责任。
施工总承包单位对分包单位劳动用工和工资发放等情况进行监督。
分包单位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由施工总承包单位先行清偿,再依法进行追偿。
工程建设项目转包,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由施工总承包单位先行清偿,再依法进行追偿。“
我们按照律师所说找到总承包单位益联电力建设集团,却被推脱说要我们找劳动局;我们找到劳动局,又被推脱已经交由公安立案调查;我们找到公安,由被告知已经在调查,要我们耐心等待。
我就想问下,我们这些打工的农民工拿工资还要等分包和转包方扯皮完了才能拿到工资吗!那请问2020年5月1日开始实施的《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是一纸空文吗!
我们这些工人都是上有老下有小,尤其是今年病毒肆虐,各个行业都不景气,我们拿不到工资,家人没法生活。恳请有良知的领导帮帮我们!我们真的没活路了啊!
处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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