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7-09
涉及单位:沅陵县市场监管局
地区: 湖南省,怀化市,沅陵县
《湘问》是湖南日报报业集团新闻客户端“新湖南”的重点频道之一,由湖南日报舆论监督部、华声在线新闻网站(voc.com.cn )、湖南日报社新媒体中心联合主办,是媒体融合下的党媒移动问政、监督、咨询平台。《湘问》频道与湖南日报“社情民意”版、华声在线“投诉直通车”栏目在人员、后台、数据库、采编流程上互通互融,形成党报、党网、党端于一体的融媒体平台。
时间:2020-07-09
涉及单位:沅陵县市场监管局
地区: 湖南省,怀化市,沅陵县
沅陵县自来水公司(简称公司)格式条款规定,计价水表的产权规用户所有,没有任何法律依据。《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该条款无效。《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等方式作出减轻或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含有前款所列内容的,其内容无效。因此公司的规定是无效的,即霸王条款。
面对网友的投诉,沅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不顾格式条款不存在当事人约定的事实,别有用心地将公司与用户签订的格式协议和格式合同中的“规定”,歪曲成“约定",将违法的规定,变成了合法的条款,来认定计价水表的产权归用户所有。需要说明的是,即便是格式条款中写是“约定”,也应该认定为“规定”。作为执法单位,偏袒一方。
声明:
1.以上内容仅代表投诉者本人,不代表湘问·投诉直通车立场。
2.未经授权,本平台案例禁止任何转载,违者将被追究法律责任。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所投诉的问题我办已多次转交相关责任单位,且责任单位已作出公开回复,如对回复内容有异议建议通过法律途径进行咨询。若再对同类问题频繁重复发帖我办将不再受理。感谢您的理解。
沅陵县委网信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