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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九怡佳苑物业服务差及滥用司法资源

时间:2020-07-07

涉及单位:湖南克林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地区: 湖南省,湘潭市,雨湖区

华声在线:

我们是湘潭市九华经开区九怡佳苑的业主委员会代表数百名业主,就湖南克林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简称克林物业)服务差通知不到位,滥用司法资源的行为进行投诉,请求予以监督曝光。

一、 发生事由。

九怡佳苑小区(简称小区)是由湘潭华鑫置业有限公司(简称华鑫置业)于2012年建设完工的湘潭市国家工矿电传动车辆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简称国检中心)单位小区,并由华鑫置业与克林物业签订了前置物业合同,承担小区的物业管理。

因小区位置比较偏远,前两年居住的大部分为50多户购买小区住房的九华本地居民。为了兼顾业主和物业双方利益,经国检中心与克林物业协商一致,所有单位团购房业主执行入住户全额缴纳物业管理费,未装修入住户缴纳50%物业管理费。

期间克林物业因管理不佳,小区公共环境差,各项管理不到位,电梯未经年检投入使用多年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多次与已入住业主发生冲突争执,甚至闹到堵大门需要“110”出警进行协调处理的程度。2016年后,业主陆续入住(2020年大概入住了150多户),并于2018年通过召开业主大会,选举成立了业主委员会。业主委员会充分听取业主对克林物业的投诉意见,通过正常程序另行选聘物业公司进行管理,自2018年8月起正式入驻,近年来小区面貌焕然一新,秩序井然。

克林物业因自身管理混乱,2016年前每年物业费都是到下年度二季度才出通知征收,而且都是在小区门口张贴通知,未入住业主都是靠单位同事互相通知才会知晓,从未对每位业主履行告知义务。克林物业对小区业主委员会更换物业管理极为不满,2018年物业管理费(1-7月份)未张贴收费通知交费即撤出。时至一年多后的2019年底,克林物业在既没有公示,也没有逐个通知业主补交物业管理费的情况下,突然逐个对小区业主提起诉讼。到2020年6月,小区业主个个收到法院起诉书,克林物业提交的证据仅仅是一张克林物业自行打印自行盖章的《欠费催缴通知书》,既没有任何签收证明,也没有其他佐证。湘潭市雨湖区法院通过认真调查和审阅双方递交的证据后,判决按照原协商对2018年1月到7月按合同执行,入住户按100%缴纳,未入住户按50%交纳物业管理费。克林物业在诉讼前期同意对几十户业主按判决执行,而在2020年6月突然坚持全部要按100%收取物业管理费,并提出每户几百元不等的滞纳金,变本加厉地向湘潭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对于由于自身管理不善,物业管理方面存在重大瑕疵导致引起的物业管理费迟滞交纳而提起的诉讼,本就已经让九怡佳苑广大业主在时间上精神上受到了很大的影响,这样不顾契约精神悍然扩大影响的做法更是引起了全体业主的极大不满,造成了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

更有甚者,克林物业已经不是第一次这样倒行逆施了,据法院在调解期间与应诉业主的交流中,就提到克林物业一年多前也对另一小区同样情况采取过一模一样的大面积诉讼,这样为了获取自身的利益或使诉讼对方遭受时间上精神上的损失,而故意跳过事先调解,滥用法律赋予的诉讼权利,客观上增加了司法机关付出的各项成本,减少了确有需求的其他公民及时得到司法资源使用的权利,使他们也感到非常不妥,严重违背了法律基本原则和公序良俗!

二、 投诉诉求。

1、 请媒体介入调查,让真相大白于天下,为九怡佳苑全体业主正名。

2、 履行新闻监督的职能,对克林物业行径予以谴责,促使其停止侵害小区业主权益和滥用司法资源的行为,规范物业管理,维护双方合法权益,构建和谐社会!

投诉反馈,及时掌握

处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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