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网上那些出于善意的批评,对互联网监督,不论是对党和政府工作提的还是对领导干部个人提的,不论是和风细雨的还是忠言逆耳的,我们不仅要欢迎,而且要认真研究和吸取。

《湘问》是湖南日报报业集团新闻客户端“新湖南”的重点频道之一,由湖南日报舆论监督部、华声在线新闻网站(voc.com.cn )、湖南日报社新媒体中心联合主办,是媒体融合下的党媒移动问政、监督、咨询平台。《湘问》频道与湖南日报“社情民意”版、华声在线“投诉直通车”栏目在人员、后台、数据库、采编流程上互通互融,形成党报、党网、党端于一体的融媒体平台。

沅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水表一事不作为

时间:2020-06-11

涉及单位:沅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地区: 湖南省,怀化市,沅陵县

湖南省物价局、省建设厅,关于城市供水实行“一户一表、抄表到户”建设改造及水表安装价格有关问题的通知,湘价消[2001]216号,明确规定实施“一户一表,抄表到户”改造后,供水部门负责计价水表及表前改造部分的维修和管理,且不得另外收取任何费用。沅陵县的供水合同仍然约定,计量水表产权归属用户,用户负责管理维修。竟堂而皇之的在网上回复说,供水合同是通过市场监督局审核的,是公平合理的,自2018年起网上就有人提出,沅陵县自来水公司违规收费,对于老百姓的反映市场监督局置若罔闻,至今没有作出处理意见。

投诉反馈,及时掌握

已回复

声明:

1.以上内容仅代表投诉者本人,不代表湘问·投诉直通车立场。

2.未经授权,本平台案例禁止任何转载,违者将被追究法律责任。

发布评论

上传图片 支持jpg,gif,png等格式,5M以内

    部门回复列表

    • 沅陵网信 2020-06-29 14:58:47

      尊敬的网友:

      关于你投诉“沅陵县自来水公司违规收费无人管”、“沅陵县自来水公司的供水合同中含有霸王条款”、“沅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水表一事不作为”的问题,经调查,现将相关问题回复如下:

      一、关于计量水表产权的归属:城市供水条例(2020年国务院令第726号)第二十七条明确:城市自来水供水企业和自建设施供水的企业对其管理的城市供水的专用水库、引水渠道、取水口、泵站、井群、输(配)水管网、进户总水表、净(配)水厂、公用水站等设施,应当定期检查维修,确保安全运行。湖南省《<城市供水条例>办法》第二十九条再次明确:城市公共供水用户自行投资新建、扩建、改建本单位内部的供水设施,需要与公共供水管道连接的,必须向城市自来水供水企业提出书面申请,经同意后,方可进行设计和施工;工程竣工后,必须经城市自来水供水企业验收合格,方可使用。

      计量水表和表箱由产权单位、个人负责管理和维修。

      按照上述规定水表的所有权归用户。

      二、关于水表价格:1、沅陵县物价局《关于核定更换水表价格的批复》(沅价(2010)10号)文件中规定:更换“德山”牌LXS—15E高灵敏度水表价格为每台95元,此价格为到户最终价格,包括首次强制鉴定费和换表人工服务费,除此之外不得再收取其他费;2、智能远传水表我们调取了该公司的进货原始发票,所使用的智能水表型号DN15生产厂家为(三川智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购进价格320元∕台,沅陵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核定更换水表价格的批复》(沅发改价服(2016)4号)文件中规定:水表价格。考虑你公司再采购、运输、仓储、销售水表过程中有人工消耗,合理损耗、税金缴纳等成本发生,同意你公司按水表购进单价加15﹪的差率计收。安装服务费口径15—25MM的水表更换安装服务费40元/块。合计换表价格为408元/台。

      三、关于供水合同中含有霸王条款:供水合同格式条款中无强制性条款,用户可以自行购买正规厂家生产的水表及类型,通过具有资质水表鉴定机构鉴定合格后,自来水公司无条件进行安装,收取费用严格按照上述相关部门文件规定执行。

      四、您若对收费标准问题还有疑问,请联系发改部门进行咨询。

      谢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

      沅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6月20日

    我要投诉 部门回复 下载新湖南 在湘问上提问

    最新投诉

    更多

    关注排行榜

    更多
    湖南日报舆论监督部 华声在线新闻网站 湖南日报社新媒体中心 主办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