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网上那些出于善意的批评,对互联网监督,不论是对党和政府工作提的还是对领导干部个人提的,不论是和风细雨的还是忠言逆耳的,我们不仅要欢迎,而且要认真研究和吸取。

《湘问》是湖南日报报业集团新闻客户端“新湖南”的重点频道之一,由湖南日报舆论监督部、华声在线新闻网站(voc.com.cn )、湖南日报社新媒体中心联合主办,是媒体融合下的党媒移动问政、监督、咨询平台。《湘问》频道与湖南日报“社情民意”版、华声在线“投诉直通车”栏目在人员、后台、数据库、采编流程上互通互融,形成党报、党网、党端于一体的融媒体平台。

湖南原绿置业有限公司违规收取服务费

时间:2020-05-17

涉及单位:湖南原绿置业有限公司、株洲市房管局、株洲市天元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地区: 湖南省,株洲市,天元区

我在2018年8月购买了株洲当代上品湾的房子,当代销售介绍说交1.5万享受优惠4万活动,我一直认为这个是都是湖南原绿置业收的费用;是算在购房的费用中的,全程当代销售姜先生都没有提长沙怡生乐居这个公司;也没有说当代跟这个长沙怡生乐居合作,故意隐瞒消费者,违规收取额外的服务费,我当时一直认为这笔费用是由开发商收取的;交完钱要求开发票,对方也没有开出发票给我这边,现在看到收据,发票一分为二,购房费用变成了原绿置业购房费和长沙怡生乐居广告公司的服务费,我也是第一次遇到过开发商要求消费者交服务费才享受优惠,为什么购房者除了交购房费用还要交服务费;违规收取额外费用,欺骗和隐瞒消费者等违法行为,2016年国家就规定了房地产开发商不得以服务费等额外收取费用,这已经属于违法行为,多次向株洲市房地产管理局投诉、株洲市政务平台等平台投诉均未果,严重损害了我们利益,造成非常恶劣影响,本人在2020年5月15日在12315平台举报后,天元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联系并没有对当代原绿置业违规收费进行结果反馈;问我要当代原绿置业没有提供服务的证据;本身就没有的东西怎么提供证据呢?市场局监督局应找当代原绿置业提供他们的服务的证据和收费原因还有跟我服务的人员姓名才对;问其这个收费是否合规;答:原绿置业收费是合规的;理由是我们签字了和他们有资质;具体什么资质没说;我提供的证据已经很充分的证明了是两家不同公司进行了收费;一个是收的购房费;收费单位是原绿置业;一个是长沙怡生乐居广告公司,收据写的是服务费;湖南省打击侵害群众利益违规违法行为治理房地产乱象方案中明确规定重点整治不能以绑定服务乱收费;天元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联系人后让当代置业人员李经理联系我这边,说明了他们违规收费情况;问其是否退回服务费款项;李经理答复不退;为了防止此事件恶劣的社会影响再次升级,希望湖南省房管局和市场监督管理局督促株洲市相关部门处理;针对他们不作为包庇行为进行调查;非常感谢

投诉反馈,及时掌握

已回复

声明:

1.以上内容仅代表投诉者本人,不代表湘问·投诉直通车立场。

2.未经授权,本平台案例禁止任何转载,违者将被追究法律责任。

发布评论

上传图片 支持jpg,gif,png等格式,5M以内

    部门回复列表

    • 天元区委网信办 2020-05-21 11:30:43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

      经调查核实,约谈涉事企业,现涉事企业将“服务费”一事,解释如下:

      一、新浪电商购房优惠服务说明:

      当代上品湾项目为湖南原绿置业有限公司开发,项目于2018年3月14日与新浪长沙怡生乐居广告有限公司建立合作,由长沙怡生乐居广告有限公司(简称“服务方”)向购房者提供有偿电商购房优惠服务,购房者可自愿缴纳电商服务费,享受对应电商购房优惠服务如下:

      1.服务方根据购房者需求提供真实有效的房屋信息;

      2.服务方为购房者提供与开发商签约的咨询服务;

      3.服务方协助购房者与开发商签订商品房销售(预售/现售)合同;

      4.服务方可根据购房者需求免费提供“新浪码上专车”看房接送服务;

      5.服务方可根据购房者需求免费提供验房量房收房服务;

      服务方为购房者提供购房签约议价服务,购房者在签订购房合同前参加新浪电商购房优惠服务,可享受电商购房优惠(根据市场情况各阶段不同)

      以上电商购房优惠服务为客户自愿接受,服务费缴纳前长沙怡生乐居广告有限公司已与客户签定《长沙怡生乐居广告有限公司购房优惠服务说明书》及《结算确认书》,已有特别提示如下:

      1)服务方接受购房者委托提供购房服务,服务方不是开发商代理,服务方收取的服务费不是购房款的一部分;

      2)服务方根据购房者需求,为购房者提供定制服务,并按约定向购房者收取服务费;

      3)若购房者未成功购买开发商项目房屋的,则服务方在购房者提出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将服务费全额无息退还购房者。

      服务方收取的服务费均已开具收据或发票,未换取发票的客户可持收据与长沙怡生乐居广告有限公司联系发票领取事宜。

      二、对投诉的处理意见:

      1、缴纳电商服务费的客户均已享受电商购房优惠,且客户签订的《长沙怡生乐居广告有限公司购房优惠服务说明书》中已有明确约定:客户成功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视作已享受本说明书优惠,购房优惠服务费不予返还。

      2、如客户仍强烈要求退还服务费,则客户需先将已享受的电商购房优惠部分房款差价补齐,具体如下:

      1)高层:补4万电商优惠部分房款;

      2)叠墅:补10万电商优惠部分房款;

      3)复式:补8万电商优惠部分房款;

      4)商业:补总房款5%的电商优惠部分房款。

      电商服务费退还申请流程如下:

      1、客户向新浪(长沙怡生乐居广告有限公司)提出退费申请,经新浪签字确认同意;

      2、客户在提交退费申请当日至开发商处补齐电商优惠部分房款,开发商向客户开具对应补缴房款的收据,并在退款申请上签字确认优惠房款部分已补齐;

      客户将新浪电商服务费收据原件及补缴的电商优惠部分房款收据复印件提交至新浪。

      株洲市住建局

      2020年5月21日

    我要投诉 部门回复 下载新湖南 在湘问上提问

    最新投诉

    更多

    关注排行榜

    更多
    湖南日报舆论监督部 华声在线新闻网站 湖南日报社新媒体中心 主办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