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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株洲中院申诉被推脱

时间:2020-05-02

涉及单位:株洲市中级人民法院

地区: 湖南省,株洲市,荷塘区

我是(2016)湘0202民初1818号、(2017)湘02民终1089号、(2017)湘0202民初第2418号、(2018)湘02民终1180号涉案人周明华,2019年8月9日,我通过法院网站向株洲市中级人民法院反映我涉案认定事实错误的问题,法院回复:请通过正确的法律程序向相关的审判(执行业务部门)反映。

2019年9月,我将资料交到中院审判管理部门,2019年10月29日审管办安排做了谈话记录后要我等待消息,2019年11月我多次到审管办询问阅卷测评结果,后审管办口头答复案卷确实存在瑕疵问题,他们会发函到荷塘区法院,但拒绝透露具体瑕疵问题,拒绝给予书面答复。

2019年11月,株洲市政法委受理我的申诉纠错案件,并将资料转到株洲市中级人民法院信访办调查,2019年12月我多次打电话和到中院信访局,找到承办人询问案子调查结果,未给予回复。我将情况反映给市政法委信访主任朱主任,2020年1月9日下午3点半,市政法委朱主任组织了中院信访办、审管办工作人员和信访人在中级人民法院信访接待室进行了谈话,中院工作人员承诺就我案件申诉提出的8点错误请求纠错尽快进行答复,2020年3月我又多次电话和到株洲市中级人民法院找承办人询问,回复过几天、下个星期、审管办工作人员调走了等托词,我只能等待并将情况反映给市政法委主任,案件到现在半年多时间,信访人到现在还没有得到诉求回复,案件不分大小,恳请株洲市中级人民法院领导给予重视,株洲市政法委能介入调查,万分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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