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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怀化警方实名举报及时雨网贷非法集资人姚晓兰

时间:2014-09-24

涉及单位:怀化市公安局

地区: 湖南省,怀化市,

关于举报姚晓兰、姚茂军等人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虚假出资、抽逃资金等犯罪行为的
刑事案件报案材料
怀化市公安局:
我是及时雨网贷、天标贷、怀民贷三个网贷平台的投资人,也是姚晓兰、姚茂军等人操控上述三平台进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等犯罪行为的直接被害人。为惩治犯罪、维护我的合法权益, 现特向贵局实名举报姚晓兰、姚茂军等人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集资诈骗罪、虚假出资罪、抽逃资金罪的犯罪行为。
一、被举报人姚晓兰、姚茂军以及涉案相关公司的身份情况。
1、被举报人
姚晓兰,女,侗族,1968年4月8日出生,身份证号码:433026196804083029,联系电话:13037459808。
姚茂军,男,侗族,1963年3月4日出生,身份证号码:433026196303042130。
姚茂军系姚晓兰的二哥,也是三个平台运营的直接责任人之一。
2、涉案的相关公司
(1)怀化及时雨网络平台管理顾问有限公司,地址:怀化市鹤城区迎丰中路(刘霖第一街二楼),网址:jsywdai(以下称及时雨)。
法定代表人:姚晓兰。
(2)怀化市聚宝盆财务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地址:怀化市鹤城区迎丰中路(刘霖第一街二楼),网址:tbdp2p(以下称天标贷)。
法定代表人:姚晓兰
(3)怀化民间借贷服务中心有限公司,地址:怀化市鹤城区迎丰中路(刘霖第一街二楼),网址hmp2p(以下称怀民贷)。
法定代表人:姚晓兰
(4)怀化吉运投资担保有限公司(借款担保方),地址:怀化市鹤城区迎丰中路(刘霖第一街二楼)。
法定代表人:王滨
(5)怀化金宝汇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资金管理方),地址:怀化市鹤城区迎丰东路93号。
法定代表人:李叶文
二、涉案金额
2014年8月,及时雨、天标贷、怀民贷三个网贷平台已经冻结所有投资人提现业务,无力支付任何本息。2014年9月1日至9月5日,全国投资人通过网上投票选出了5名代表前往怀化与姚晓兰谈判,商讨解决方案。除了这5名代表外另有10余名投资人自行前往怀化参与。根据姚晓兰提供给代表和投资人的网站后台统计数据,截至2014年9月3日8:40,三平台拖欠全国1335名投资人本金合计1亿1千1百多万元(¥111,206,756.17元),拖欠本息合计1亿4千多万元(¥142,050,935.33元)。
三、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事实。
据不完全统计,仅就姚晓兰、姚茂军利用三平台发布的6个3月续投标,就变相吸收了全国233名投资人共计¥11,117,124元存款。
1、2014年8月19 日11:27,姚晓兰、姚茂军在三个平台上发布了编号为#3206的“及时雨、天标贷及怀民贷3月续投标 1-1”,借款金额为¥5,000,000元,借款利率为年利率:5%(月利率:0.417%),流转周期为3个月,共向1名投资人筹得164,222元;
2、2014年8月19 日11:27,姚晓兰、姚茂军在三个平台上发布了编号为#3206的“及时雨、天标贷及怀民贷3月续投标 1-2”,借款金额为¥5,000,000元,借款利率为年利率:5%(月利率:0.417%),流转周期为3个月,共向92名投资人筹得¥5,000,000元;
3、2014年8月22 日9:20,姚晓兰、姚茂军在三个平台上发布了编号为#3209的“及时雨、天标贷及怀民贷3月续投标 1-3”,借款金额为¥2,000,000元,借款利率为年利率:5%(月利率:0.417%),流转周期为3个月,共向25名投资人筹得¥2,000,000元;
4、2014年8月23 日10:28,姚晓兰、姚茂军在三个平台上发布了编号为#3210的“及时雨、天标贷及怀民贷3月续投标 1-4”,借款金额为¥2,000,000元,借款利率为年利率:5%(月利率:0.417%),流转周期为3个月,共向64名投资人筹得¥2,000,000元;
5、2014年8月27 日15:46,姚晓兰、姚茂军在三个平台上发布了编号为#3211的“及时雨、天标贷及怀民贷3月续投标 1-5”,借款金额为¥1,000,000元,借款利率为年利率:5%(月利率:0.417%),流转周期为3个月,共向14名投资人筹得¥1,000,000元;
6、2014年8月29 日9:39,姚晓兰、姚茂军在三个平台上发布了编号为#3212的“及时雨、天标贷及怀民贷3月续投标 1-6”,借款金额为¥952,902元,借款利率为年利率:5%(月利率:0.417%),流转周期为3个月,共向37名投资人筹得¥952,902元。
以上的6个标,都是以及时雨网贷、天标贷或者怀民贷平台作为借款人直接向投资人借钱的。姚晓兰、姚茂军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不以吸收公众存款的名义,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但承诺履行的义务与吸收公众存款性质相同的活动,是典型的变相吸收公众存款行为。仅从上面列举的6个标来看,吸收的户数已经达到233户,吸收的存款金额已经达到1千多万元,现姚晓兰、姚茂军已经无任何偿还能力,其变相吸收的1千多万元存款全部可认定为给存款人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以上6个标还只是姚晓兰、姚茂军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行为的冰山一角,只是报案人目前掌握证据的部分。姚晓兰、姚茂军等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所涉及的户数、金额远不止于此。由于举报人取证能力有限,其余部分有待警方介入后侦查。
四、涉嫌集资诈骗罪的事实。
姚晓兰、姚茂军等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欺骗全国投资人,违反有关金融法律、法规的规定,使用诈骗方法进行非法集资,扰乱国家正常金融秩序,侵犯公私财产所有权,且数额特别巨大。其欺骗的手段有:
1、虚构1亿元的注册资本,骗取投资人的信任。
及时雨网贷,最早名叫怀化金立方贸易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11年6月29日,初始实收资本只有400万元。2013年4月,姚晓兰、姚茂军将公司名称改为“怀化及时雨网络平台管理顾问有限公司”,同时设立及时雨平台网站(网址jsywdai),展开网贷业务。为骗取投资人的信任,通过虚假增资手段,把公司注册资本改为1亿元人民币,并在公司网站上、网贷之家等宣传网站上以“实收资本1亿元”为卖点,大肆虚假宣传,骗取投资人对网站担保能力的信任。
2、以虚假抵押合同为诱饵,在其资金链已经断裂、明知自己无偿债能力的情况下,骗取投资人的信任,诱骗投资人继续投钱。
姚晓兰、姚茂军自2013年4月开始通过及时雨平台吸储、非法集资,吸收了全国1659名投资人过亿的资金,然而仅仅到2013年12月,其资金链就已经断裂,不能正常支付投资人利息,无法正常兑付投资人到期资金的提现。
为了稳住投资人,诱骗投资人继续投钱,2013年12月,姚晓兰提出以其分别位于怀化市迎丰东路、怀化市香洲路和顺天大道北的三处商铺作抵押,以保证投资人的资金安全。姚晓兰谎称其上述三处商铺价值4亿多元人民币,称仅其位于迎丰东路的商铺面积就达8000多平方,该商铺所处的地段,按照怀化市房产局的基准价就达到每平方3.8万多元。姚晓兰称上述商铺产权清晰,签订抵押合同后将统一前往房产局办理抵押登记手续,并与全国300多名投资人签订了以上述房产抵押的借款合同。
投资人与姚晓兰签订了抵押合同后,一直催促姚晓兰办理抵押登记手续,而姚晓兰以未收齐所有抵押合同为由,一直拖延至今。直至2014年9月,投资人代表聘请律师前往怀化市房产局调查,才发现姚晓兰的上述三处商铺,一处尚未取得房产证且已经预抵押给银行,根本不可能办理房产登记,而另两处商铺,早在多年前已经抵押给银行,且均在2012年就已经被怀化市中级人民法院、鹤城区人民法院轮候查封,根本不可能办理房产抵押登记手续。且经过实地了解,三处商铺的价值在偿还银行债务、涉讼债务后已经几乎没有剩余价值。
而正是因为投资人相信了姚晓兰资产达4个多亿、可以办理抵押登记手续等谎言,在2014年1月后,全国的投资人继续投钱在三个平台,导致过亿资金损失至今无法挽回。
3、发布虚假标,骗取巨额资金。
自2014年3月以来,姚晓兰、姚茂军等人利用三个平台发布虚假标,大量诈骗投资人的钱财。
举报人从及时雨平台网站上显示的数据统计,自2014年2月24日至今,姚晓兰、姚茂军等人已经仅仅在及时雨平台上就发布了88个虚假标,骗得全国投资人资金总额9千多万元(¥91,373,168.00元),其中,仅仅是前文所述的以虚假抵押物为诱饵所发布的抵押标,就骗得投资人资金5千多万元。
2014年9月初,在与投资人代表们谈判时,姚晓兰向代表们提交了一份真实的待收债权明细表,上面详细列举了三个平台的所有真实借款人名单及借款时间、借款金额、还款期限等信息。通过比对,举报人以上列举的88个标的合同所列借款人均不在此列表中,这就足以证明其所发布的上述88个标均是假标。
4、以高息为诱饵,骗取投资人借款。
在平台发布的借款标中,利率高于20%的比比皆是,举报人在平台网站中随机摘录的各种借款标的利率如下:
预约法人商铺抵押借款正式标,年利率:24%;
法人商铺抵押借款正式标,年利率:24%;
股东个人借款3-1 续投奖励3.6% ,年利率:21.6%;
股东个人借款(三期)1-3 续投奖励,.年利率:20%;
法人商铺抵押(定向标) ,年利率:24%;
分散提现标——10%续投6月标,年利率:20%;
分散提现标——25%续投12个月标,年利率:22%;
分散提现标——25%续投18个月标 ,年利率:24%;
分散提现标——40%续投24个月标,年利率:24%;
续投提现标(2)——40%续投24个月标,年利率:24%;
续投提现标——8%续投6月标,年利率:20%;
续投提现标——25%续投12个月标 ,年利率:22%;
续投提现标——25%续投18个月标,年利率:24%;
甚至在借款期限只有2个月的短期借款标中,借款利率也高达15%。
(限新充值)激活提现标2月标1--2,年利率:12%;
预约用户—激活提现标2月定向标(3),年利率:15%;
(限新充值)激活提现标2月标1--1 ,年利率:15%。
5、在明知自己没有偿债能力的情况下,利用投资人急于提现的心态,以续投新资金可以提现老资金的虚假承诺,诱骗投资人继续投钱。
2013年底,姚晓兰资金断裂,无力支付投资人本息,三个平台所有提现业务被冻结。许多投资人心中恐慌,急于提现。
姚晓兰利用投资人急于提现的心里,在明知自己资金链已经彻底断裂、无力偿债的情况下,在网站中连续发布所谓“分散提现标——10%续投6月标”、“分散提现标——25%续投12个月标”、“分散提现标——25%续投18个月标”、“分散提现标——40%续投24个月标”、“续投提现标(2)——40%续投24个月标”、“续投提现标——8%续投6月标”、“续投提现标——25%续投12个月标”、“续投提现标——25%续投18个月标”、“(限新充值)激活提现标2月标1--2”、“预约用户—激活提现标2月定向标”等,虚假承诺:只要投资人投入新资金,可按新投入资金的一定比例对旧资金予以提现,并保证新投入的资金到期后肯定能还本付息,同时对新资金许以高息。在此情形下,大部分投资人为了能拿回部分旧资金,又无奈投入新资金。然而到了2014年8月份,姚晓兰突然翻脸,不但不兑现提取旧资金的承诺,连新投入的资金到期后也不予还本付息。
6、事发后继续虚构事实,欺骗投资人。
2014年9月初,姚晓兰资金断裂,无力支付投资人本息,三个平台所有提现业务被冻结。投资人选派代表前往怀化与姚晓兰谈判、商讨解决方案。
谈判中,姚晓兰继续欺骗投资人,坚称其名下商铺价值超过4亿。后经律师调查,其商铺最多价值7千多万,而其商铺仅抵押给银行的债务和涉诉被执行的债务就已经累计6千多万元。
谈判中,姚晓兰称其借款3100万元给周明强。周明强因涉嫌诈骗罪已被怀化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尚未判决。为骗取投资人继续投资,姚晓兰谎称周明强归案时被公安机关冻结3500万元资金,怀化市政府答应在案件判决后从中拨出2000万元偿还给姚晓兰。姚晓兰也将此事在网站中进行公告。后经了解,此说法纯属谎言。
同时,在谈判过程中,姚晓兰还谎称,在其与前夫张际国为被告的(2012)怀中法民二初字第69号案中,其通过非常手段诱使怀化铠沣房地产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舒小乘同意以该公司名下的两块面积为41亩的土地(价值6千多万)为其在该案中的债务做担保。姚晓兰称,本来该案中原告诉讼请求只有5百万,但现在既然已经找到担保人,她与该案原告怀化林颖房地产有限公司已经商量好,以姚晓兰赔偿6000千万元违约金给原告的方式调解结案,由法院执行担保物,执行所得由姚晓兰与原告瓜分。
总之,直至谈判时,姚晓兰还在编造各种谎言,以期骗取投资人信任,诱骗投资人再投资3000多万元帮她偿还债务。
7、无法说明资金去向。
在谈判中,姚晓兰只提供了总值为6000万左右的资金去向(未曾核实),对于投资人总额为1亿1千多万元的投资本金(根据姚晓兰提供的后台统计数据),尚有5000多万元的资金去向无法说清。据了解,姚晓兰可能部分用于挥霍,其余部分已经转移。其非法占有的目的昭然若揭。
以上所列种种事实,清晰的反映出姚晓兰、姚茂军等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设立网贷平台为手段,以高息、高回报为诱饵,虚构事实、隐瞒真相,在明知没有偿还能力的情况下,使用诈骗方法进行非法集资,扰乱国家正常金融秩序,侵犯公私财产所有权,且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经构成集资诈骗罪。
五、涉嫌虚假出资、抽逃资金罪
“怀化及时雨网络平台管理顾问有限公司”注册资金为壹亿元; “怀化市聚宝盆财务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金为壹仟万元;“怀化民间借贷服务中心有限公司“注册资金为壹仟万元,三家公司的注册资金总额为壹亿贰千万元,如果注册资金是真实的话,足够偿还全国投资人的1.1亿债权本金。
但投资人到现场考察以及与姚晓兰谈判中得知,三家公司没有任何资产,所谓的合计1.2亿元注册资金纯属子虚乌有,在谈判中姚晓兰对此事实也予以默认。
鉴此,举报人认为,姚晓兰在公司注册资本中弄虚作假,已经构成虚假出资或抽逃资金罪。
综上所述,姚晓兰、姚茂军等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设立网贷平台,虚构事实、隐瞒真相,以诈骗的手段非法集资,同时未经人民银行批准,变相向社会公众吸收存款,其行为涉嫌集资诈骗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虚假出资罪、抽逃资金罪等罪名,其涉案金额特别巨大,涉及受害人数特别多,受害人分布全国各地,造成的社会影响特别大,如果不及时惩治,可能会演变成全国范围内的社会矛盾甚至群体性事件。为此,我特向怀化市公安局实名举报姚晓兰、姚茂军的犯罪行为,希望贵局能重视本案,尽快立案、将被举报人缉拿归案,尽快冻结被举报人名下财产,最大限度的挽回受害人的损失、惩治犯罪,以维护法律的尊严。
此致
怀化市公安局


报案人:庄维健 13962175891
时  间:2014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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