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3-04
涉及单位:上海交警总队
地区: 上海市,上海市市辖区,长宁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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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2月28日上午8.37分我驾驶机动车在内环高架新华路上匝道违反禁令标志被记三分,罚款200元的处罚。当天下午我扫描了处罚决定书上的二维码,交了200元罚款,网上显示扣款成功。一直到2020年1月3日我到长宁交警队驾驶证审证时,才发现罚款未到帐,窗口交警了解情况后,建议我到国权北路579号高架支队处理。高架支队窗口民警让我准备了一些证明材料后,叫我回家等待,其间我又去了几次,还是叫我等。前几天他们跟我说,只有交警总队才有权限为我消除未缴款记录,他们也没办法,只能等。现在我由于这个未缴款记录,而无法驾驶证审证,至使我无法开车,公司让我回家等着,我处于失业状态,生活出现了危机。我恳请政府部门为我作主,让我这个小老百姓过上几天安稳日子。
未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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