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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源县公安局拒绝履行常德市公安局行政复议决定

时间:2020-01-17

涉及单位:桃源县公安局

地区: 湖南省,常德市,桃源县

我叫李*,居住在桃源县漳江镇白佛阁社区,电话:1508069**30.

我家和罗*一家二十多年从不来往(罗*家原是桃源县公安局定点更换汽车轮胎店)。2018年5月5日,罗*一家三人,借物生非,借机冲进我家寻衅滋事,将我打伤(有监控视频、有县人民医院诊断、有派出所拍的伤情照片、有法医鉴定,现场有2名目击证人及证言)。我当场报案,但漳江派出所不立案!其后我向省公安厅反映,直到5月29日才立案。6月27日直接下达了不予处罚罗*的决定,让他至今逍遥法外。

2018年7月16日,我向常德市公安局提起行政复议。9月11日,常德市公安局依法撤销了桃源县公安局不予处罚罗*的决定,责令桃源县公安局30日内依法处理。9月14日,常德市公安局政治督导组到桃源县公安局进行政治督导,将此案作为桃源县公安局督导第一案,2名督导非常认真进行了三天两晚加班调查,结论交由县公安局依法处理,但县公安局把常德市公安局政治督导组的调查结论当废纸,我行我素不执行上级决定。

由于桃源县公安局拒绝执行常德市公安局的行政复议决定,经常德市公安局正式下函督办后,2019年4月28日,桃源县公安局又以同一理由和事实,再次下达不予处罚罗*的决定。并通知我向市局复议,5月8日,我再次向常德市公安局提起行政复议,11月6日,常德市公安局再次撤销了桃源县公安局不予处罚罗*的决定。经过几次复议,几次撤销,桃源县公安局至今未对罗*等三人非法入侵住宅,借物生非,寻衅滋事,殴打他人的行为作出任何处理。中央打黑16督导组于2019年4月1日进驻湖南,2次普督:x01-09-00046  x01-011-00106号。但县个别领导仍敷衍搪塞,欺上瞒下,典型的以权压法,以言代法,保护恶势力!公然为街霸撑腰打伞。难道《治安管理处罚法》40条、《宪法》39条、《刑法》245条不适合中国的国情吗?

我的诉求:1、强烈要求对强闯民宅,寻衅滋事,行凶打人的罗*、罗*进、周*华3人依法处理。

2、请求上级领导对桃源县公安局依法纠错,依纪对调查处理此案,报复性、选择性执法的相关领导及干警进行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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