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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湖南联通限制老用户携号转网涉嫌霸王条款

时间:2019-12-25

涉及单位:中国联通岳阳分公司客户服务部

地区: 湖南省,岳阳市,汨罗市

在三大运营商携号转网到来之际,我在201 8年2月因装宽带重新办理了新号码,选择了联通16元的最低消费套餐保号,套餐仅开通基础服务。2019年11月26日,我想办理携号转网,才发现联通公司为了遏制用户携号转出在未经允许的情况下,2019年11月24日私自开通湖南权益礼包,我想取消此套餐,但联通提出必须营业厅才有权限办理,于是我继续到多个营业厅咨询,均被告知无权限办理,让我耐心等待结果,等了3天没有任何消息,于是我开始打10015投诉,稍后有工作人员联系我,还是说没有权限办理,给与我100元的话费补偿。次日,话费还是没有补偿进来,于是我又继续打人工客服电话投诉,同一工作人员继续联系我,态度很差,等了10多天没有一点消息,还是让我继续等待,说是补偿我100元的话费是要求我在对她的服务表示非常满意的情况下才予以补偿。明显是敷衍拒绝给用户办理。我要求取消这套餐办理被告知:只有授权营业厅才能办理。问题是我到了市里所谓的授权营业厅,还是被告知没有权限,又继续要我去县里的授权营业厅办理,联通此种做法明显敷衍消费者,严重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第十条规定:第十条 消费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权利。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有权获得质量保障、价格合理、计量正确等公平交易条件,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

根据2008年工信部发布的一则指导文件,第七条明确指出,“用户对资费方案享有自主选择权,电信企业应给予充分尊重,不得限制用户选择其指定的资费方案,未经用户同意,不得擅自更改与用户约定的资费方案。在工信部已明确要求三大运营商对此霸王条款进行整改后,联通仍然不顾消费者意愿执行霸王条款,让人气愤和寒心。

第一,在国家携号转网没有在湖南实行的情况下,联通公司以老用户无法携号码更换运行商的情况下,消费者不得不选择联通高价套餐,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被剥夺,联通公司涉嫌强制交易。

第二,联通公司对此回复是,联通所有的规则都是内部制定的,这就是规则,没法改变。我想问的是,一切公司规章制度应当以不违法法律为前提,在联通公司明显违法的情况下,此联通规定只是霸王条款,应当无效。

联通公司明显利用自己内部规定,做出了限制,排除老用户消费者权利,对消费者不公平。

据此,我要求给我以下公道:

取消湖南权益礼包套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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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湖南联通客服 2019-12-31 14:3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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