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攸县规范机关单位津贴补贴实施方案》出台
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是党中央、国务院为改革公务员工资制度、规范公务员收入分配秩序采取的一项重要举措。根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县委、县政府制定出台了《规范机关单位津贴补贴实施方案》。
《方案》实施的范围为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民主党派机关以及经批准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实施对象为上述单位在职工作人员、离退休人员。
《方案》规定,机关单位人员规范后的津贴补贴划分为工作性津贴和生活补贴两类。其中:在职工作人员津贴补贴归并为工作津贴和生活补贴两项,工作津贴占百分之四十,生活补贴占百分之六十,离退休人员津贴和补贴归并为离退休人员一项目。
根据《方案》规定,机关单位在职工作人员津贴补贴,2008年按株洲市人民政府批复标准执行,即人均发放水平1.4万/年实施,以后年度根据经济水平适当提高,机关单位离退休人员津贴补贴的比重为百分之八十五,退休人员占百分之七十八。
根据《方案》规定,机关单位津贴补贴从2008年1约1日起执行,11月起正式发放。11月份以前少发的,原则上要在11月以前全面补发到位,多发少发的,要从11月份起逐月扣减。
我们攸县的广大九年制义务教育阶段的农村教师承蒙攸县县委,政府的厚爱,也搭上了《攸县规范机关单位津贴补贴实施方案》这趟车,但我们实际到位在老师手中的只有区区4560元,月津贴补贴466.6元/月.有1040元被扣作了年终工作奖(不包括已发244元/月的生活补贴)。我们很感恩,但我们很不理解:我们站在一线的农村老师工作环境苦,教学压力大,教学任务重,而在尊师重教的今天我们的津贴补贴待遇和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的待遇相差如此之大,真的想不通。
《教师法》之规定教师的工资待遇不低于当地公务员的平均工资,我们与公务员的待遇相差太悬殊了。希望上级领导为我们农村老师多多说说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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