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4-04-23
涉及单位:常德鼎城区黄土店镇交警大队
地区: 湖南省,常德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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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经过:4月13日 我驾驶一辆牌照为湘AW2Z86的小车在黄土店镇上,倒车时不慎撞到了一辆牌照为湘J27783的面包车,当即我就报了保险,也报了交警,交警来后叫我们把车开到交警队,后来经过协商。交警让我交了3000快钱押金,没有给我开事故认定书,然后让我们去把车修好来结案。我后来通过保险公司定损。我的车修成1771,对方面包车修成2180.钱由我先垫付了。车修好后我们来到交警队结案。没想到对方竟然开出要我再赔偿他3000块钱的折旧费。我不肯出。想找交警调停,结果交警队就一句话“这就不关我们事了,你们自己协商好了,我才能给你结案”,后来我就说那先不结案,想让交警吧3000块钱押金先退给我,把事故认定书给我,让我能去保险公司吧修车的钱报了 。结果交警也是不肯。最后还是我出了2000块钱给对方。交警才给我结案。
所以我投诉常德鼎城区黄土店镇交警大队:他们明知道在车辆都修好,且报了交警的情况下。对方这样要求我赔偿是不合理的。交警不但不制止。反倒还纵容。他们就是帮凶!要是交警不押我3000块钱,交警及时给我开出事故认定书。我是绝对不可能给他们2000块钱的!请问我报了警,他还能这样敲诈勒索,要警察何用。我不如直接给他点钱,私了算了。还用得着麻烦你们交警了。
未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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