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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宁远县公安局黑!

时间:2013-12-29

涉及单位:湖南省宁远公安局

地区: 湖南省,永州市,

我是湖南省宁远县舜陵镇人。男,1982年出身,汉族,居民,身份证号432924198204120097,联系电话:15116571418。

2006年我在湖南省宁远县九疑剧院被人杀成重伤,经永州舜源司法鉴定所司法鉴定为重伤(永舜鉴<2006>临鉴字第071121号)

事发当时我向湖南省宁远县城北派出所报案,该所立案侦查,办案民警跟我讲要等到办出法医鉴定,还要等到检察院的逮捕证批下来才可以去抓捕犯罪嫌疑人。 一切手续办齐全后,犯罪嫌疑人早就逃之夭夭,宁远县公安局城北派出所在网上发布追逃犯罪嫌疑人通缉令。每年我无数次到城北派出所要求迅速缉拿犯罪嫌疑人,负责办理此案民警跟我说 “等抓到人会通知你”年复一年,我提出的控告请求杳无音讯。今年5月我到湖南省宁远县公安局信访接待处再次要求缉拿犯罪嫌疑人,工作人员告诉我犯罪嫌疑人的网上追逃名单已被册除。犯罪嫌疑人于2011年到宁远县城北派出所了结此案。

了解具体情况后,我向宁远县检察院,纪委,政法委,政府信访室等地反映情况。他们给的答复是:你这个事是公安局的事,叫我去找公安局。没有办法我只有再去找公安局,接待我的公安局工作人员跟我讲:你当时事发的办案案卷现在都不在了,你反映到那里都没有用,到头来还是到我们这里处理。

我心想,这世道还有王法吗?湖南省宁远县公安局真的可以无法无天,抓到人的情况下可以私自处理掉,居然还把当时办案的案卷都毁了。请问这世道还有天理吗?敢问苍天,我一个平民百姓该如何才可以讨回法律的公道,自己的尊严!!!!!

一个身体,心灵受伤的老百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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