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3-12-27
涉及单位:
地区: 湖南省,株洲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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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3-12-27
涉及单位:
地区: 湖南省,株洲市,
自留山到底该不该归我?盗伐滥伐该不该处罚?
县森林公安分局:
我是赖庚牛,系桃坑乡下乐村冲里组村民,我现将村书记赵传武侵占我自留山且乱砍滥伐的事实报告给你们,请求贵局依法公正、公平处理:
1、 盗伐树木归我所有;
2、 还我自留山使用权;
3、 依法要求盗伐者赔偿有关损失;
4、 同时依法追究盗伐者相关责任。
基本事实如下:我有一块自留山,面积30亩,小地方叫大窝里,有自留山使用证,其四至是:东至荣芬山,南至小河,西至元古山,北至小顶。多次被赵传武盗伐,共砍杉木400余根。
2005年在我自留山盗伐200多株杉木,达5立方米;当时我告到林管站,林管站的同志到现场看后,他们做我工作,并通过有关人说情,要我看在本村邻居份上,我也出于好心就没有追究他,也没继续告他。
可他得寸进尺,2010年,他为了达到侵占我自留山之目的,借洮水水库淹没了部分山林要求进行山林调整为由,(其实冲里组淹没山林只有4余亩,可以说,根据政策和实际情况根本无需调整,全乡淹山多的组都没有进行山林调整;淹田40余亩,该调却没调)。由此,组里老百姓根本不同意他的做法,他一意孤行,独自做主还是要求把山林作出一些小调整,直接将大窝里赖庚牛这块自留山,先是把原面积30亩化成了6亩,同时作出划归赵传武所有,当年,根本没人签字同意。
2013年9月我去自留山上取茶籽时,突然发现我家的山全部砍光了,多次到乡政府反映情况没有得到处理。后来告到监察局,林管站终于介入调查。赵传武在没有办任何手续的情况下,以造林为由,将赖庚牛自留山包括他自家自留山的树木、楠竹、茶树全部砍光,共砍杉木达800余根。属典型的盗伐滥伐。可县林业部门有人一方面说,从调查情况看,赵传武在当地确实霸道、武断、口碑也不好,群众怕他;另一方面又还在为他开脱,明没办任何砍伐或造林手续,可当我的面偏说他办理了手续。
2010年,赵传武同时利用手中权力,直接将组里公山约50亩,分给组里党员、组长和亲戚。老百姓敢怒不敢言,也因为他太自私,组里调山会议从2010年开到2013年,多次召开会议,都无结果。2013年11月10日,他再次通过乡政府有关领导出面,在热窝里召集开会,只好以从他们手里收回处理公山的名义开会,利诱老百姓签字同意。全组33户,实到19户,到会率仅57%,同意大调的15人,同意小调整只有12人,占到会人数的63%,占总户数的36%。可是会议记录签字同意小调的只有12人同意,同时签字也不是全是真的,他们的手段是,不同意签字的他们自行请人签字,(组长自己说一部分人确实是代签的)。包括我未签字,可是记录上被人代签(庚牛)两字了,但组长说不知是谁签的字。这种山林调整决议作数吗?符合法律规定吗?可是乡政府一些领导、林管站的一些同志总是做我工作,说山是他的了,不要自讨苦吃!
我现在60多岁了,他是书记,他是地头蛇,他有背景,后台有人撑腰,我一直不敢诺他,但他实在欺我太甚,为了捍卫我的尊严,保护我的合法权益!我也是不得已为之,惩处邪恶,是政府倡导的。当地老百姓都要我告,我心里很恐惧,很担心!我坚信贵局看到我这篇报告后一定会管吧!致以
敬礼!
处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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