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3-12-10
涉及单位:朝阳办事处
地区: 湖南省,永州市,市本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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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古木塘村第六组集体林木被侵占、稻田林地被毁坏的控告信
控告人零陵区朝阳办事处古木塘村第6村民小组。
被控告人庄剑勇,男,汉族,1970年5月2日出生,职员,住冷水滩区自来水公司,朝阳办事处古木塘村第6村民小组稻田、油茶林侵占人和毁坏人。电话
被控告人胡小青,男,汉族,1964年7月13日出生,农民,朝阳办事处古木塘村村主任。电话
被控告人黄筱玉,女,汉族,1952年11月出生,零陵区朝阳办事处古木塘村第6村民小组村民。电话:
1、控告人请求
立案调查被控告人庄剑勇、胡小青、黄筱玉串通侵占集体林木、毁坏稻田和油茶林的违法、犯罪事实,依法追究其行政和刑事责任。
2、控告事由
(1)基本事实
庵子里山和新疑山一带系举报人集体所有的林地和稻田,1950年代控告人既集体取得了林地所有权、稻田和油茶林所有权;1980年代,村民们承包以上油茶林地、稻田和油茶林。2011年秋,被控告人庄剑勇串通被控告人胡小青、黄筱玉。在没有考察承包人庄剑勇的资质(其为国有事业单位在职职工,依法不能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也没有向朝阳办事处报告,更没有经过控告人村民3分之2多数表决的情况下,将控告人集体所有的稻田30多亩、油茶林地180多亩和油茶林转承包给被控告人庄剑勇。每亩年租金80元(转承包合同原文如此),油茶林则归张剑勇所有和处分,庄剑勇“不赔偿任何林木损失”。
庄剑勇串通被控告人胡小青、黄筱玉写好以上转承包合同,被控告人胡小青、黄筱玉分别以村主任和村民小组长身份加盖了零陵区朝阳办事处古木塘村委会公章和村民小组公章,然后“背靠背”找一家一户,拿出事先写好的土地“转承包合同”要稻田和油茶林地和油茶林木承包人签字并领取所谓“租金”----并声称村组已经签字,朝阳办事处已经批准,土地已经对外转包,不领钱、不签字就归村里处理。无奈之下,承包户们就稀里糊涂地领了所谓“租金”。
以上稻田、林地和油茶林原承包人分别村民潘七斤、胡长青、胡长久、郑顺元、郑三秀、付少华、陈铁石、郑今元、胡隆财、胡柳青,被控告人庄剑勇交付了所谓租金之后,就将以上油茶林地上的160多亩油茶林全部用火烧毁,推掉毁坏,同时将15亩稻田也推掉毁坏。
2013年8月控告人进行举报,零陵区林业公安局前往调查,庄剑勇、胡小青、黄筱玉串通一气、鼓动几个村民和村干部作假证,说转承包地上原是荒山、没有油茶树;稻田也正在耕种。
2013年9月,被控告人庄剑勇将从村民胡柳青名下承包的22亩油茶林放火烧毁,火势蔓延了2天。火毁油茶林历历在目。
(2)控告意见
①庄剑勇、胡小青、黄筱玉串通对外流转村民小组集体土地、侵占集体财产,应当坚决制止,并依法严究。
《土地承包法》规定,将集体土地承包给村民集体成员之外的人,应当先行考察承包人的承包资质,向乡政府报告,并经过控告人村民3分之2多数表决,作为“局外人”,庄剑勇为国有事业单位在职职工,依法禁止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谓“集体土地转承包合同”,既为召开村民会议讨论,更没有经3分之2村民表决通过,更没有经乡镇政府批准。该所谓“集体土地转承包合同”因违反法律禁令、不具备法定要件,应当认定无效。
②庄剑勇、胡小青、黄筱玉串通侵吞、毁坏集体林木、稻田,已经涉嫌违法犯罪
第一、油茶林属集体财产,即使承包给了村民,仍属于集体所有的财产。庄剑勇、胡小青、黄筱玉串通侵吞,将村民集体所有的财产,无偿地出让给庄剑勇,村组干部无此权利,庄剑勇也无权领受。按照永州市《征地拆迁补偿标准》,每亩80-90株油茶树,每棵40-60元,180亩油茶林,每亩价值至少3200元,180亩,价值至少为576000元---庄剑勇全部用火烧毁,推掉毁坏。这些毁坏的林地林木承包者为:
郑金元 稻田2.3亩,油茶林24.12亩
郑顺元 稻田和油茶林4.52亩
郑勇军 稻田和油茶林9.6亩
郑吉松 稻田和油茶林2.84亩
郑伟清 稻田和油茶林1.98亩
胡长清 稻田和油茶林11.54亩
胡长久 稻田和油茶林17.62亩
柏运达 稻田3.86亩
陈铁石 稻田和油茶林16.46亩
潘七斤 稻田3.16亩,油茶林18.61亩
胡柳清 稻田和油茶林24.7亩
胡平国 稻田1.5亩
胡作辉 稻田1.22亩
胡玉华 稻田2.5亩
胡平强 稻田0.57亩
胡安桂 油茶林4.58亩
潘六妹 稻田0.45亩
胡作义 稻田2.05亩 油茶林19.68亩
胡又清 稻田0.6亩
胡长清 稻田0.9亩
胡安峰 稻田1.95亩
胡安华 稻田3.5亩
胡安柏 稻田2.5目
毁坏集体财物数额巨大,涉嫌毁坏公私财物罪。虽然庄剑勇、胡小青、黄筱玉串通做了伪证,说烧毁的均为荒山,但村民胡柳青的“集体土地转承包合同”山,签约当时分明写着“油茶林22亩。稻田1.77亩”。即使仅仅以此22亩油茶林被毁计算,至少1760株油茶树,价值70000多元,也涉嫌毁坏公私财产罪。
第二、即使庄剑勇获取油茶林的行为合法有效。根据国家的罪刑标准,没有国家颁发的砍伐林木的许可证,砍伐林木500株-1000株即构成犯罪,依据永州市人民政府每亩茶林80株的计量标准,22亩茶林共计1760多株;若以160亩计算,油茶林10000多株。完全符合立案和追查刑事责任条件。
第三、《森林法实施细则》第41条规定:“违反森林法和本
条例规定,擅自开垦林地,致使森林、林木受到毁坏的,依照《森林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予以处罚---而《森林法》第44条规定的是毁林者应当承当补种1-3倍树木,林业部门对毁林者处以1-5倍的罚款。
按照永州市人民政府“永政发〔2012〕26号”的标准,茶树40-50元每株,每亩70-80株,最多90株,每亩损失最小4000元,22亩共计88000多元。林业部门应责令毁林人补种至少1540株—1760株,罚款88000元-160000元。
③庄剑勇、胡小青、黄筱玉串通侵吞毁坏集体财产,在当地造成了极为尖锐的群众冲突,群体性事件一触即发。
庄剑勇、胡小青、黄筱玉串通侵吞,愚弄村民,本已使村民忍无可忍。庄剑勇入驻控告人当地之后,荒火烧山、到处挖烂土地,擅自养殖牲畜,毁坏祖坟,倒翻稻田、耕地。其养猪场排污污染庵子里山一带村民用水水井、其放养的牛群,到处毁坏村民庄稼和经济林。村民稍加抵触,庄剑勇就进行殴打—其扬言要拿几十万元摆平控告人小组村民,2012年,其威胁要毁了潘七斤一家,公安局为此采取了专门安保措施。2013年7月,其打伤女村民龙彩凤。为此村民们纷纷上访上告,群体性事件正在酝酿之中,敬请特别关注
附:1、山地承包合同(2份);2、火毁油茶林照片
此致----------举报人零陵区朝阳办事处古木塘村第6村民小组
2013-11-15
未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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