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鸿茅药业:"社会责任明星企业"不是想当就能当

时间:2019-12-27 17:49

来源: 华声在线

浏览量:15515

一、舆情概述

12月21日,在中国中药协会主办的一场发布会上,鸿茅药业和鸿茅药业副总裁鲍东奇,分别荣获“2018年度履行社会责任明星企业”和“2018年度履行社会责任年度人物奖”荣誉称号。同时,步长制药也在此会议上获奖。值得注意的是,这两家企业在过去的两年中,曾先后引发舆论非议。面对网友的质疑,评奖方——中国中药协会的一名工作人员对媒体表示,“评选有标准和依据,不要盯着人家的过去不放。”报道一出,引发舆论强烈质疑。

25日上午,中国中药协会相关负责人回应媒体称,“2019中国中药创新发展论坛暨《中国中药企业社会责任报告》发布会”是该协会和第三方机构合作的项目,该项评选也是由第三方机构负责,协会没有收取企业任何经费。

26日,针对此前发生的《中国中药企业社会责任报告》发布引发舆论质疑,中国中药协会正式发布致歉函:因把关不严,在表彰环节出现了争议较大的入选企业和个人。在此诚恳道歉,并决定撤销本次表彰,纠正错误,规范管理。

“鸿茅药业获社会责任奖”舆情信息走势图(2019.12.23-2019.12.27)

二、媒体观点

人民日报:鸿茅药酒获奖中药协致歉:评比表彰要考虑公序良俗

头顶“中字头”的金字招牌,在行业内具有广泛影响力,这样的公信力决不能随意挥霍。不管是规范行业秩序,还是进行评比表彰,首先应该考虑社会公共利益、涵养公众意识,这一点才是行业协会生存发展的核心要义。

半月谈:中国中药协会评选“社会责任奖”的标准和底线在哪里?

对于行业内企业,行业协会应该扮演指导和促进的角色,而不是将二者变成利益捆绑、利益交换的关系。我们希望看到企业在协会的指导下,担当更多的社会责任,让老百姓获益,同时也希望看到协会评奖抱着慎重的态度,将评选标准等关键信息公开,让老百姓心服口服。

新京报:社会责任不能“重于泰山,轻于‘鸿茅’”

有些东西,不是“买”出来的,而是做出来的。在不恰当时候的背书,有时候很容易起到适得其反的效果。这次颁奖,就让社会责任这词“原本重于泰山,最终败给‘鸿茅’”,让该奖项的公信力“轻于鸿毛”。

红星新闻:鸿茅药业获“履行社会责任明星企业奖” 是对社会的冒犯

中药协会这么颁奖,要么就是不把消费者放在眼里,在本质上恰恰是对“社会”和“公众”的冒犯,不仅不利于鸿茅药业形象的改变,也损害了中药协会作为行业协会的公信力。药酒有没有毒不知道,但是这个奖却是“有毒”的。


三、网友观点

1.质疑协会评选标准

@王才亮律师:凡是评奖标准不敢公开的评奖活动都是暗箱操作,耍流氓。

@段赛民:颁发“社会责任奖”的评奖机构,首先自身就要经得起“社会责任”的检验。“评奖的标准和依据都不方便透露”,为何要如此神神秘秘、遮遮掩掩呢?坦率说,有关部门真该管管那些挂羊头卖狗肉的评奖了。

2.颁奖撤奖损伤公信力

@儿科陈医生:如果表彰不是名至实归,那么,发了奖牌,不仅砸了自己的招牌,也砸碎了自己的公信力。

@大陆地区煎饼办:一个被媒体diss就打趴下的协会,颁奖撤奖跟闹着玩似的,回避了真正的问题所在,毁掉的是自己的公信力,打伤的是整个中药行业。

@明德克己:公信力是个昂贵的易碎品,损坏之后修复并非那么难。就这么一个致歉稿,不是对公信力的修复,而是亵渎,乃至进一步伤害。真正的修复是公开事件始末,并对相关责任人严肃处理。这才是对公信力的尊重,对损坏的修复,以及中药协的自我救赎。

3.质疑协会存在利益输送

@张弓100:有公关就有利益,当中药协信誓旦旦的站台也是源于利益的驱使,闹剧落幕但利益却是纠葛不清。

@嘿毛毛虫91:行业藏污纳垢,早就腐败透顶了,一切不过都是利益了,利益到位了,你就是明星企业,谁还管你是真好还是假好,反正只要我利益好就行了。

@刺客饮冰十年:我就想知道谁负责颁发的这个奖,申请严查一下其中有无利益输送,有没有人存在不当得利!鸿茅药酒能得这个奖的话,我觉得我有必要撒泡尿给这些无耻的人当镜子照照。


四、舆情点评

纵观近年来多起评选舆情事件,获评企业与社会认可度差距过大是引发舆情的诱因,加上媒体不断深度解读,挖掘出“评选标准存猫腻”“违规赞助评选”等问题,舆论质疑声量不断增大。此次鸿茅药业获评中国中医药协会“2018年度履行社会责任明星企业”无疑挑动了公众的敏感神经,引发质疑后中国中医药协会回复不当,“评选标准不能公开”“不要盯着人家的过去不放”等言论引发舆论围剿,导致舆情迅速升温。

10年内,鸿茅药酒2000多次广告违规,曾有过137例不良反应报告;2018年,发文质疑“鸿茅药酒为毒药”的广东医生谭秦东被跨省抓捕,更是引发轩然大波……自媒体时代,在舆论场的“聚光灯”下,企业“黑历史”无处躲藏、无从掩盖,没有一家企业敢保证不会陷入品牌危机。但在社会评价、消费者口碑没有明显改观的情况下,企业试图通过权威行业协会“评奖”“认证”改变舆论风向、挽回公众形象,无疑是缘木求鱼。

处理此类舆情,要本着敬畏舆论、理解质疑、尊重不同声音的原则,正面回应舆论关注,化解质疑是关键。协会等民间组织评选活动应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事前公布评选标准、评选细则、专家委员会成员,公布结果的同时还应公布获评理由,将评选工作的所有细节都“置于阳光之下”,赢得评选活动的公信力,更赢的消费者的认可。

知错能改善莫大焉,亡羊补牢犹未晚矣。26日,中国中药协会就此事诚恳道歉,并决定撤销本次表彰,纠正错误。从“不要盯着人家的过去不放”到“我们有我们的标准,不能公开”,再到“我们诚恳接受各方就此事对我们的批评指正”最终致歉的表态,值得点赞。我们期待中药协肩负起督促行业健康发展的责任,不辜负公众的信任。

一审:谢龙彪,二审:刘乐,三审:文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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