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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转张剑飞市长亲阅

时间:2011-01-19 09:58

来源: 华声在线

浏览量:5418

   十年史,辛酸泪;有谁为,解安危……业主的不惑和诉求:

  一:落实市建委长建字(2000)60号文件解除安全隐患,谁是法定责任部门和责任人?
长沙市建委2000年组成专家组对恒达时代花园的房屋安全性进行了审查验算,并下发了长建字(2000)60号文件,对违反国家《工程设计与施工规范》强制性标准存在结构安全隐患的5、6栋违章加层建筑,文件强调:为确保房屋安全,必须无条件拆除加层违章的建筑…………现时过十年,业主历经反映、投诉、行政讼诉等程序,违建加层不但末拆一皮砖,反尔小区内还增建了多处违章建筑、挖墙打洞;怪不得业主说:建委发个60号文是玩文字游戏,其目的有二,一是:安全问题建委已按程序尽责指出来了;二是:万一房屋出现安全问题,建委可把责任推给规划局和城管局。目前规划局、城管局和建委都认为违章加层的处罚程序不归其监管职责范围、并相互推诿……真不知为何?如果小区5、6栋房屋“运气”不好在70年的设计使用期限内出现不均匀沉降、开裂或其他等结构性破坏……那真不得了!……能否预防重视,珍惜业主生命?
二件同性质的事件比较:
1:上海11·15大火事故发生后,上海市委副书记、市长韩正主持召开市政府常务会议,听取“11·15”特别重大火灾事故处置工作汇报。韩正说,“11·15”特别重大火灾事故对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造成了严重伤害,损失巨大,教训极为惨痛,我们的心情非常沉重。俞正声书记在市委常委会上,对事故各项善后处置工作作重要讲话。我和正声同志一致认为,上海建筑市场表现出的混乱现象以及监管不力,是造成“11·15”特别重大火灾事故的重要原因之一,为此,我们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我们深感内疚和自责。
2:张剑飞市长在考察“月岛高尓夫球场违章建筑”项目时严肃的指出:“是老百姓命重要,还是高尔夫球重要?”雪籽越下越大,张剑飞神情严肃。张剑飞指出,如果洪水来了,到底是泄洪还是保高尔夫球场?这样的违章建筑严重影响了城市的行洪安全,必须立即拆除。城市就要讲究规划,凡是违章建筑就必须严格拆除。各部门也要以此为戒,要做到监管到位。………发现隐患及时排查。绝不允许在行洪道上建任何违章建筑。监察部门全程介入调查,对违章建筑的有关责任人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对拆除工作要督查到位。各部门要举一反三,加强对违章建筑的监管。
市建委对恒达时代花园5、6栋存在的“安全隐患”虽早已作了结论性的专家处理意见,但对需拆违排除“安全隐患”的行政监管职责,市建委一直强调不归其职责范围。作为恒达时代花园业主听从了市建委的意见,找过市城管局和市规划局,但俩局对“严重危害上百人生命财产安全的违章加层建筑”都称不归其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的职责范围………

附:市建委最近的又一次回复全文:(供分柝参考)
恒达时代花园业主
你好!首先感谢你再次来信。
你信中之前的信中所反映的问题,是我委已发《市建委长建字(2000)60号》文件,已发10年,为什么至今违章建筑还未拆除。
我委的处理意见如下:
市建委长建字(2000)60号是我委10年前已发的文,我委早在10年前就已判定5、6号栋的违章加层建筑确实存在安全隐患,并且强调为确保房屋安全,必须无条件拆除!而拆违工作并非我委职能范围。所以,我委只能讲信件转给相关单位进行处理。
我委已多次向政府督查室反映了相关情况,请求妥善解决。
再次感谢您对长沙城建工作的关注与支持。
                                          市 住 建 委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二十日

附:市城管局的最近回复全文:(供分柝参考)
  业主朋友:您好!
收到您发送的市长信箱(ID343196)反映恒达时代花园小区5、6栋楼顶加层的问题后,立即责成雨花区城管执法大队组织调查。现回复如下:
经查,恒达时代花园小区5、6栋于2000年建成,原规划为7层,后开发商建了9层,并一起出售,所有业主于2000年左右都已入住。入住后,上两层加建楼层和下七层业主均发现了问题,于是向长沙市建委反映,市建委出具长建字(2000)60号文件确认该加层违章,要求予以拆除。但因加建的两层已经事实出售且住户已入住及其他原因,违章建筑并未拆除。此后十年中,此两栋住户不断举报。
由于此处违章建筑属历史问题,当时城管执法队尚未成立,且违章加层是与建筑主体一同施工建设的,按照执法与相关职能划分,不在我局执法范围,应由规划部门予以执法。
特此回复。
                                  市城管局执法监督处
                                  二〇一一年一月六日

二:驳市建委推脱责任的回复:
市建委作为市本级建设行业的行政主管部门其职能在《建筑法》等相关配套法规中都有明确规定。市建委在行使〖建设项目建筑施工许可证〗的行政许可职能时,同时需履行对违反〖建设项目建筑施工许可证〗的违章建筑行为进行监管和履行行政处罚的职责。市建委(2000)60号文件的通知是市建委依法对建筑设计、施工行为进行监管的一项工作结果,并非法定的行政处罚裁定,法律授予其行政处罚裁定的职责市建委并未尽职履行完毕。市建委把拆违的具体实施工作与法定职责混为一体与法律、法规的规定是对立的、错误的,拆违的具体实施工作只能待市建委履行完法定的行政处罚决定程序职责后,若违章者未履行其行政处罚裁定义务,市建委依法可申请人民法院依法履行强制执行裁定,市建委所称的“拆违”将由人民法院依法组织实施,从这角度看“强制拆违”肯定不是你市建委的职能范围,但贵委是实施的参与者之一,也许到哪时市规划局或市城管局都有法定义务协助人民法院参与其拆违工作。请问市建委:在这件违章建筑加层施工案件中贵委该做的事作为完了吗?
综上所述:请市建委不要再辨解了;再辨解会失去“公信力”。

  三:业主的基本合理诉求——能确保5、6栋房屋安全、没有隐患、符合国家《建筑工程设计、施工、验收规范》:
1:二个月前给“市长信箱”诉求的信件经市政府办转市建委后,“旅游”到了城管局,城管局一个回复解决了一个“循环”;不知下步会转给哪里?总之又在重复“公文循环”的过程。我们只是想确认:一:市长能否亲自看到这件事关上百人老百姓生命财产安全的诉求信。二:给个肯定的结论,是不拆除违章建筑也安全?还是必须无条件拆除了违章建筑才会确保安全?…………政治局委员上海市委书记喻正声一针见血地指出:11·15上海高层住宅楼大火事件折射出的是对建筑市场的监管存在隐患。恳请以此深刻教训为鉴,恳求对恒达时代花园5、6栋建筑的违章建筑违反国家《工程设计与施工规范》强制性标准造成安全隐患问题,从维护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角度,不要再拖了,恳求政府的有关法定职责部门给一个负责任的意见!别再相互打“大极拳”了…………
2:什么比人命关天的事还要大、还重要?小区上百人生命安危的“报警”解除到底谁是责任人?违章建筑的《行政拆除处罚决定书》到底由哪个职能部门发文?这是解除房屋安全隐患依法行政要做的重要程序性工作。履行法定职责不可能要张剑飞市长批示指令了才会有人去管吧?
3:安全隐患拖了10年了,本身就已经涉嫌行政不作为和乱作为了。请求调查核实,网上公开此信的全部内容,让小区业主知情和讨论“这件关呼上百人生命安危的工作到底应该归谁负责”?依法履行舆论监督!早日依法解除危害,保障百姓生命财产安全。
4:为了早日排除安全隐患,小区业主和业委会没有其他办法了,只能通过“市长信箱”呈请张剑飞市长批示指令确定谁(市建委、市规划局、市城市行政执法管理局………)来履行法定监管职责。


 

一审:谢龙彪,二审:刘乐,三审:文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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