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9-11-25 16:52
来源: 华声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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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于今天早上收到来自交警系统的短信,内容如下:您的小型汽车鄂ADK346于2019-04-30 10:54在岳阳市平江县南江镇南江北路与南岳路交叉路口,被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记录了‘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的’的违法行为(记6分)。请于收到本告知之日起30日内接受处理。【湖北交警】
本人的小汽车从未开出湖北省,且在上述短信描述的时间段内,本人的汽车一直在武汉工程大学校园。如何到岳阳去违反交规?
今天上午,本人先与武汉交警取得联系,核实了上述短信信息,他们让我直接联系平江县交警大队。之后,我家人于9:15电话联系了0730-6281746,对方告之需要核实,但核实结果不会通知,让我们自己查询。
到目前为止,我从“武汉交警”微信平台查询得知,上面的违法信息依然存在。
一审:谢龙彪,二审:刘乐,三审:文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