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关于您投诉“邵阳农村合作医疗不予报销”问题,现回复如下:
根据隆回县委、县政府招标确定,中国人民财产保险公司隆回支公司于2019年3月1日起承办全县城乡居民意外伤害医保报销业务。2019年10月3日,您意外受伤在县人民医院住疗,我公司驻隆回人民医院巡查人员于10月8日进行了查房询问,您自称“自己在隆回建材市场搬地板砖时没放稳,砸到右小腿造成小腿骨折”。后经调查,您是从事三轮车拖运工作,2019年10月3日隆回兄弟瓷砖店老板雇请去紫霞园小区送货,在仓库装货时被瓷砖砸伤右脚。根据《隆回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方案》规定“城乡居民意外伤害保险保障范围仅限对无责任方的意外伤害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进行补助”,您受雇受伤,属应由责任方承担医疗费用的工伤事故,居民医保不予补助。 感谢您对医保工作的关注与支持,如我们的答复有未尽之处,请致电:业务电话0739-8888025(人民财产保险公司隆回支公司)、监督电话0739-8959002(县医疗保障局)。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公司隆回支公司
2019年10月21日
这是隆回人民财产保险给我的回复,我有以下质疑1我一直就告诉过他,我在仓库出的事,这是事实2我想请问第三方和第三方责任是一个意思不,我这确实有第三方,但是没第三方责任,如你坐出租车在路上出事,你做为第三方的顾主,是不是可以把责任划给你
我们老百姓为什么要交保险,为的什么,能不能换位思考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