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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回县自然资源局回应“隆回县国土局给业主的回复不合理”

时间:2019-11-14 11:44

来源: 华声在线

浏览量:3541

关于2019.10.25日我们业主收到隆回国土局违法违章审批基建的回复完全是中国法制社会倒退的一种现象,

在2019.8.2号我们向隆回县国土局里各级领导与部门强烈反映此问题并提交了相关资料,资料的内容如下;

关于对黄嘉惠等六人改建房屋公示的异议

尊敬的隆回县自然资源局领导:

我们是隆回县财富家园小区二栋的业主代表。2019年7月29日,位于隆回县桃洪镇果香街223号房屋的产权人(黄嘉惠等六人)正着手进行房屋改建事宜,依当时张贴的公示图(当天就不知去向)可知,该改建的房屋擅自增加了21.75平方米,且改变了房屋原来的座向,更有甚者,有人试图改变历史通行道路,并将我们的公用围墙(原黄酒厂的老围墙)推倒了部分,严重侵害了我们的权益。为此我们特提出如下要求:

一、位于隆回县桃洪镇果香街223号房屋的改建,只能在原址上重建,不能扩建,其扩建行为必将影响我们的采光权,我们坚决不同意;

二、上述改建的房屋不能改变原朝向,如果座向往财富家园小区二栋的方向开门,则对我们的整体居住环境造成了影响;

三、上述改建房屋不能超高,否则会对我们的采光权、通风权等造成影响;

四、上述改建的房屋不能往财富家园小区二栋的通道通行,否则就影响了我们的通行权和公共安全;

五、上述改建房屋的土地转让、过户、行政审批等是否存在违法违规问题,请贵局予以严查。

综上所述,请贵局依法依程序对隆回县桃洪镇果香街223号房屋的改建进行行政审批,不能损害与侵害我们的合法权益,并请依法对原公示中的规划行为进行变更。

礼!

异议人:隆回县财富家园小区二栋的全体业主

2019年8月2日

违法违规行为如下

1.我们财富家园差不多100来户,从来未收到相邻建筑6户的意见书,并没有签字,完全弄虚作假,违规违法,忽悠老百姓。

2.从来未看到公示图,据旁边的做生意小商店老板说,看到人在旁边贴了一张图,过了几分钟马上有人又拿掉了,完全在玩套路,走过程,违法成本太低。

3.审批规划书中的面积在原来的基础上扩建了21.7平方,并没有得到四邻的签字同意,也完全违法违规。

4.提交资料后我们至今并未收到回复,更可笑的是你们贵单位反而在我们提交异议后,强行审批了该基建用地,也明显违法乱纪。

5.根据<物权法>第89条,不得违返国家有关工程建设标准,妨碍相邻建筑物的通风采光和日照。

第73条 建筑区划内的场所归属。

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属于业主共有,但属于城镇公共道路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但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

综土所述,贵单位已经完全违规违法,请尽快废止审批上述6户审批书,维护我们财富家园业主以及周边四邻的权益,不要乱作为,胡作为,作为一个行政执法单位,不要知法犯法,当官要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希望贵单位谜途知返,

不要造成民寃沸腾,到时无法收拾的剧面,如果得不到解决,我们现在只有向媒体与法律维护我们业主的权利。

 

一审:谢龙彪,二审:刘乐,三审:文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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