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2011年12月在工信部投诉过我的一个湖南益阳沅江地区号码被人用伪造的假身份证盗取,之后与当地移动负责人罗小姐取得联系,她以无法证明身份为由,要求我本人亲自带身份证原件以及原卡来沅江移动证明此事。遂于2012年2月14日来到湖南益阳沅江移动,见到了负责人罗小姐,在证明所有事情属实后,罗小姐以没有权限需要请示上级为由,带我见到该移动公司副总经理王云。见面后,王云副总先是说知道此事,并且说是该公司内部人员担保后才在我不在场的情况下用假身份证盗取我的该号码,之后又提出用其他号码跟我换,在我拒绝之后,王云副总表示不能把号码换给我,理由是对方现在是他的客户,他要维护客户权益。我想请问我的权益何在,天理何在,难道我就不是客户! 深度怀疑地方移动公司员工与号码贩子勾结,利用职务之便非法盗取客户财产,强烈要求工信部领导严肃查处此事,还广大用户一个公道,真正为弱势群体当家作主! 今天在长沙一破旧宾馆写此投诉信时,已在长沙耽误3天了,此时已经弹尽粮绝,希望工信部领导真正本着为人民做实事的态度尽快为我解决此事!
一审:谢龙彪,二审:刘乐,三审:文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