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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信息错误更改难 快速纠错机制盼建立

时间:2019-11-04 15:11

来源: 华声在线

浏览量:15607

湖南日报记者 欧金玉 通讯员 应宇

没有贷款却无辜背上信用不良记录、活得好好的社保却被注销成死亡人士、只因名字相同婚姻信息竟是别人的情况……近几年,类似怪事在人们生活中时常上演。这些荒谬的故事,多源于公民身份信息被错误登记或被人恶意盗用。错误的身份信息,大多是相关部门审核不严工作失误造成,它不仅损害了当事群众的切身利益,更让人烦恼的是,错误信息被发现后,更改起来往往困难重重。

女子婚姻信息错误

无端引起家庭矛盾

长沙市民小贺在湖南省全员人口信息平台上显示的个人信息面目全非,还引起了家庭矛盾,费尽周折才纠正过来。尽管事情过去一段时间了,小贺一家提起此事依然耿耿于怀。10月中旬,小贺的父亲又一次来到湖南日报社,再次反映此事。

7月9日,小贺的丈夫和公婆到长沙市芙蓉区一街道办事处开一个证明,在湖南全员人口信息平台上发现,除了身份证号码准确无误,小贺的婚姻信息与他们了解的情况大相径庭,信息显示:小贺2007年曾与他人结婚并生了一个女儿。丈夫和公婆看到这个信息感到五雷轰顶,以为小贺隐瞒了实情,马上谴责小贺,双方产生了巨大的误会。

与丈夫明明是初婚,为何登记成了再婚?为了还自己一个清白,从7月11日始,小贺和家人到自己的老家、现居住地以及丈夫的老家查找原因,多次辗转在益阳桃江县、赫山区及长沙市芙蓉区、开福区等地,却一直找不到问题的原因。7月26日,小贺一家将此事投诉到省卫健委,才发现始作俑者在与他们毫不相干的龙山县洗车河镇。原来,当地的工作人员责任心不强,在为当地育龄妇女建档时,把一个嫁入当地、与小贺同名同姓的女子的婚姻信息登记到了小贺名下。在省卫健委出面协调下,8月9日,小贺的正确个人信息才得以出现在湖南省全员人口信息平台上。从7月9日发现问题,到纠正错误,整整历时一个月。

纠错机制不通畅

受伤的总是当事人

互联网时代,与公民相关的名字、婚姻状况、不动产、社保等信息与其切身利益息息相关,一个小小的错误都会给当事人的生活带来很大困扰,损害到其切身利益。错误的公民信息,多半是相关部门工作失误造成,它不仅损害了当事群众的切身利益,更让人烦恼的是,错误信息的更改往往困难重重。

近几年投诉最多的是村民的身份证信息被人冒名贷款。这类错误的发生多半是早些年银行系统审核不严,甚至暗箱操作,让不法之徒钻了空子。这类信息被盗用极具隐蔽性,往往只有受害人需要到银行办理贷款等特殊业务时才暴露出来。今年上半年,安化县马路镇管坪村村民谌某投诉:2005年12月,同村村民伙同时任村会计在自己毫不知情的情况下,利用其身份证信息在安化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马路支行申请贷款9000元,逾期不还, 2011年下半年银行催收贷款时,谌某当即说明了真实情况。谁知,银行并未及时纠错。在2018年10月份谌某办理业务时,被告知已进入银行系统黑名单,无法办理银行业务。谌某多次上访,费时费力,时隔几个月才得以将征信信息恢复正常。

郴州市民马某更委屈:他去年在手机上装了交管12123APP后,才发现有人盗用其身份证注册了机动车牌照,该车已有9次违章待处理。他去郴州市交警部门和车辆管理所查询并要求注销此车牌,还去了当地派出所报案,打了市长热线电话,但得到的答复都是难以解决。如今马某成天提心吊胆,生怕这车出个什么问题牵连到自己。他想不通,为什么纠错这么难?

还有一类信息显示错误是因为基层工作人员的粗心造成的,他们在录入公民信息时没有仔细核对,造成失误。湘乡市栗山镇洪芙村村民颜某反映自己从2011年开始,连续6年缴费参加城乡养老保险,可自2017年起两年多无法继续参保。每次他去当地邮政银行缴纳费用,都说查不到他的信息。找村镇核实情况,村干部解释说:可能是名字登记异常导致的,申请改正就行了。但一直未有处理结果。今年他在网上查询,发现自己账户上显示的缴纳金额为零。钱到哪儿去了?颜某从村、镇、市一级一级奔走、查询,最后经市社保工作人员查询才得知,工作人员在填写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单时失误,把他登记为死亡人士,导致其账号不能正常缴费。

呼吁推进信息共享

建立快速纠错机制

身份信息的登记错误,不仅造成物质上的损失,更有可能对当事人产生精神上的损害。在省城一媒体工作的陈女士就因身份证名字登记错误一直陷在困扰中,1995年单位统一办理身份证,时隔很久才发到本人手中,结果不知哪里出错,将她的名字里的“慧”登记成了“惠”。当时使用身份证还不是那么频繁,陈女士怕麻烦没去找有关部门更正这个错误,但多年后办理存款、购房等业务时,要求名字必须与身份证一致,这时再纠错却麻烦不已,找了几个部门都说不知咋办,逼得她只好将错就错,改名为“惠”,但每次遇到登记毕业证、作品时,又得找人证明此“慧”彼“惠”是一人。

身份信息弄错,当事人总是最大的受害者。可是发现问题后不但纠错难,造成的损失更是不知该找谁弥补。我国的国家赔偿法,一般只对行政机关出错产生的直接物质损失进行赔偿,而对当事人有可能造成的个人生活、职业发展方面等无法量化的损失,并无明文规定。为修改信息奔波产生的费用,或许还能够纳入赔偿范围。但因信息登记错误导致找工作难、居无定所,从而带来的精神损失和压力等,索赔之路十分艰难。

据了解,目前各地在此问题纠错方面并没有完善的体系,在纠错的具体办理程序和时限上也没有明确的规定。身份信息与公民合法权益密切相关,公民要慎重对待自己的身份信息,发现错误及时报告有关部门修正。更迫切的是相关部门要建立一个快速有效的纠错机制,使当事人不必往返奔波,花费大量的时间和精力,以减少错误给当事人带来的不利影响。

一审:谢龙彪,二审:刘乐,三审:文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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