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9-10-24 15:48
来源: 华声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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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市政府领导:
自本月18号以来,汝城县城管局燃气办假借安全生产检查之名,对县内的各餐饮食用气进行安全检查,要求全县用气的酒店、餐饮店全部要用汝城县利民气站的气,并提供与利民气站的供气合同。首先开展安全检查对我们开店的老百姓来说,肯定是先赞同的,检查气瓶是否达标,是否按规定进行了安全检测也是无可厚非。但是他们假借检查安全之名,要求我们店家指定用利民气站的气,这是为何?背后有什么见不得人的勾当吗?还是有什么利益交换?有几点老百姓想不通。
一、要求餐饮店提供与利民气站供气合同,指定用利民气站的气,请问你们执法是根据哪一条哪一款,全国都难见,是谁给你们的权利?
二、在汝城生活的老百姓都知道,汝城利民液化气站长期独家经营汝城的液化气,长期垄断汝城市场,价钱高的时候,每瓶气(12公斤)卖到了130-140元,且气短斤少两,质量也差,老百姓苦不言堪,请问我们开店的老百姓,本来利润就少,谁的气便宜实惠,我们就买谁的,有错吗?
三、国家多部法律明确规定,市场决定价格,市场自由买卖,行政怎能干预市场,谁给汝城城管局燃气办的权利?这种行为严重损害老百姓的利益?
四、汝城利民液化气站本身不符合安全规定,建在人口密集区,为什么能长期经营,为什么能长期得到主管部门青睐保护,难道有什么利益输送,难道有主管部门的人入股分红呢,还是有什么见不得人的勾当?
汝城老百姓
2019年10月20日
一审:谢龙彪,二审:刘乐,三审:文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