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9-09-09 16:38
来源: 华声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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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岳阳市、平江县、加义镇人,现政府工程“平益高速”正如火如荼的进行中,作为百姓的我们积极配合工程建设,现施工期间,给我们一家造成了生活上的困扰。距我们家不足10米的地方需要打一个高架桥墩(深度18米),该工程大概进行了一半,因地下深层属岩石结构需爆破施工,而每次爆破都会有大小不同的石头从井口飞出,因我家房屋距离较近,所以很多石头直接落入屋顶,将屋顶瓦片造成不同程度的破坏,经村部、镇领导调解,将房屋进行维修。8月21日上午,工程仍在进行,爆破工作依然未停止。爆破时,因震动力过大,导致我家二楼一卧室吊顶全部坍塌,现整个房顶就像个水帘洞,如果遇到雷雨天气,其后果可想而知......现已无法正常居住。经相关人员(村领导、镇领导、工程项目部)一致决定,由工程项目部出资在镇上安排一个临时住所,将我们家人转移,待施工完成后(工期三个月),再进行房屋鉴定、维修和赔偿。
对于相关领导所做的这个决定,我们觉得不太合理,按照相关的规定,高速公路从护理界开始算30米内是应该是属于征收的范围吧?而现在仅桥墩距离房屋就已不足10米,虽说房屋在施工完成后,会有所安排,但是将来高速公路修建好,路面是不是都快延伸到我家的房屋顶上去了呢?各种噪音、各种意外就可想而知,不是我们捏造事实,事情不是没有发生过,万一哪一天车子直接上屋顶去了呢?试问下这种环境下谁敢居住?谁愿意去居住?我们不是蛮横不讲理的人,以上内容真实有效,如有虚假,本人愿承担一切后果,只为求上级领导能给出一个合理的方案。感谢!
一审:谢龙彪,二审:刘乐,三审:文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