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郴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回应“郴州市城管局副局长为福城燃气公司充当“保护伞””

时间:2019-08-19 16:29

来源: 华声在线

浏览量:6924

一、基本情况
苏仙、北湖两区共有六家气站,分别为百江燃气、长城燃气、四海燃气、旭辉燃气、永华燃气及柿竹园燃气。2017年,为达到垄断市场,操控整个燃气市场的目的,假借安全整改为名,在市城管局副局长杨*喜及燃气办书记刘*平,工会主席蔡*芬,安全员张*等相关人员暗中操控下,将六家公司搓合联合经营,成立福城燃气公司,该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李*。为切实达到垄断两区燃气市场的目的,市城管局副局长杨*喜,工会主席蔡*芬,安全员张*等领导为福城燃气市场充当“保护伞”,违规出台燃气规划,首先规划两区几十个乡镇、街道及中心城区不兴建液化气站,再将105平方公里范围内规划10个燃气配送网点,全部为福城燃气公司下属网点,从而达到利用政策“合法外衣”私自提高市场准入、提高门槛、打击同行、控制市场的目的,达到官商勾结,暗中利益输送的目的。两区政府及地方镇政府多次打报告向市城管局申请新建液化气站及配送网点,杨*喜均已不符合规划为由拒绝审批。
二、举报事项
1.将两区6家气站联合经营,成立福城燃气公司,垄断市场,形成独家经营,导致气价上涨,群众苦不言堪,请问联合经营是为安全生产着想,还是打安全整改愰子,达到控制燃气市的目的?达到相关人员之间某些不可告人之目的?
2018年9月国务院督察组因郴州市燃气垄断经营等问题对市城管局进行了通报批评,但未得到有效整改。
2.福城燃气公名下几家气站,均在主干道及人口密集区边上,离群众密集区很近,根据《公路保护法》第十八条及《液化石油气供应工程设计规范》,完全不符合安全间距及消防安全的要求,但市城管局违规让该公司相关气站通过安全评估,违规帮其办理《燃气经营许可证》,让其公司经营穿上经营“合法外衣”,达到打击同行,控制市场的目的?周边居民多次向市城管局反映无果。
3.其公司名下规划的10家销售网点,大部份在使用过期或报废钢瓶充装燃气,且很多不符合设点安全要求,但其他销售点不管多正规,多符安全要求,市城管局以不是规划网点为由,以执法的手段打击对手,为福城燃公司扫除竞争对手,为该公司经营“保驾护航”?
4、中央三令五申开展放管服务,审批权下放,但市城管局打着统一管理两区,便于安全生产的愰子,其实某些人是受利益驱使,将两区燃气经营审批权、执法权牢牢掌握在自己手中,导致苏仙、北湖两区城管局成为摆设,造成燃气市场垄断专权,市场混乱,其目的路人皆知?
5.福城燃气公司名下控制的燃市场每天售销近6000瓶燃气,全年营业额近2亿元,纳税不足3万元,偷税漏税严重?
6、当市场出现竞争对手时,福城燃气公司实际控制人李*通过特定关系,让市城管局燃气办工会主席张*等人穿着便衣开着私家车到处执法,下发执法文书。
三、举报具体内容如下:
1、杨*喜副局长违规将郴州市各燃气企业划分区域经营,控制企业之间产生市场竞争,根据《国务院燃气管理条例》第583号令及《湖南省燃气管理条例》之规定,只要有符合国家标准的气源,合法的运输途径,符合安全要求的场地,均可设点经营。
2、杨*喜不根据实际情况,不征求两区政府及地方乡镇、街道的意见,私自将两区气站及网点规死。
3、福城燃气公司名下的气站均达不到与主要公路及人口密集区的要求,杨*喜违规让该公司通过安全评估,违规办理燃气经营许可证,请公路部门立案查处。
4、福城燃气公司年营业额两个多亿,年纳税额却不足三万元,偷税、漏税极为严重,请税务部门立案查处。
5、省住建厅明确要求两区城市管理局改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而杨名喜副局长以种种理由拒不下放执法权和审批权,导致中央放管服政令不通。
请省纪委派专案组到郴州实地调查,我将配合取证。

一审:谢龙彪,二审:刘乐,三审:文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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