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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山县发改局回应“投诉衡山县花果山景区乱收费问题”

时间:2019-06-14 09:47

来源: 华声在线

浏览量:5738

本人于6月2号上午到衡山县花果山景区游玩,持衡阳市旅游年卡进入景区(按衡阳市旅游年卡规定免门票60元),但走到玻璃桥游玩时,被要求购买60元游玩费用(景区未提供玻璃桥游玩专用票据,只是在花果山景区门票上私自加盖玻璃桥印章冒充玻璃桥票据)。而未持衡阳市旅游年卡进园游客门票和玻璃桥游玩一共只收取100元,相当于多收取持年卡游客每人20元。若大量持年卡用户到此游玩,这笔收入将是很可观的。因此此类不按规定乱收费行为应予以纠正,为衡阳市范围营造一个良好的旅游市场,让更多的游客在衡阳市能明白消费,玩得开心!

违规依据:衡山花果山景区从开园至今年5月1号之前门票价格为60元,在未按正规提价流程情况下(省发改委2019年4月10号《湖南省旅游景区门票及相关服务价格管理办法》第三章第十五条:景区门票价格调整频率、幅度、和出台时间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提高景区门票和相关服务价格,应提前6个月通过政府网站或相关媒体向社会公布)将门票价格提价为100元。景区且未在醒目位置公示各单项收费项目(省发改委2019年4月10号《湖南省旅游景区门票及相关服务价格管理办法》第五章第二十一条:所有景区应严格落实明码标价规定,在其网站和收费场所等醒目位置公示门票价格、与门票相关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门票减免具体范围和标准以及单独收费等相关服务价格)。

附票据:

非衡阳年卡游客所持票(包含门票和玻璃桥游玩)

衡阳年卡游客所购玻璃桥票据(未加盖印章票据)

衡阳年卡游客所购玻璃桥票据(加盖印章票据)

一审:谢龙彪,二审:刘乐,三审:文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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