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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涟源市六亩塘镇白石溪村“雁过拔毛式”贪腐 六亩塘镇人民政府回应

时间:2019-06-06 08:44

来源: 华声在线

浏览量:13409

湖南日报记者:

我叫谭*华,中共党员,系涟源市六亩塘镇白石溪村监督委员会主任。现向上级控告我村支书谭*民、秘书谭*民涉嫌违纪违法,请求相关部门予以查处。

一、谭*民、谭*民共同的违纪违法的事实

1、以不正当手段使煤老板康*昱当选为涟源市人大代表。

康*昱本系我镇坪上村人,其选区不在我村,为了当上市人大代表,康*昱将户口迁入湴冲村(与我村系同一选区),再向我村赞助2万元修人行道,谭*民、谭*民以此为由在我村为康闻昱拉票,2016年康*昱当选为涟源市人大代表。

2、未经村、支两委集体研究,加盖村、支两委公章向上级举报控告人谭*华为村霸。

首先声明,对谭*民、谭*民以村、支两委名义举报本人为村霸,本人是欣喜若狂的,因为这样一来,上级就会派人要找我调查落实,我就有机会见到青天。我之所以说他们违纪控告本人是他们在控告材料上加盖公章的行为是个人行为,未经集体研究。为正视听,本人对他们的控告材料逐一简单说明:①本人户口虽不在白石溪村,本人因早年参加工作,户口外迁,但在老家有房子。党组织关系因本人退休后转入白石溪村,当选为监委主任,系村民投票选举产生。②本人人品自有公论,本人也没有把持基层组织。③本人做为监委主任,有权对村、支两委的工作进行监督,防止他们乱作为。④本人向上级反映,本是正当的、有理有据的,但曾受到不公正待遇,本人将另循申诉途径解决(附上加盖村、支两委公章的控告信,来源于白石溪村工作群,他们俩将此公布在工作群中)。

二、谭*民单独实施违纪违法事实

1、利用他们把持村级财物大权之际,大搞“雁过拔毛式”腐败。比如2012年9#凭证白石村硬化公路铺路基在刘自欣等人经营的采石场拖卵石,有两张票,其中一张不足万元,另一张26880元。但六亩塘镇委托的清帐人员对涉及这两张票的运费进行核对,只有那张不足万元的票所需运费相符,后经向该石场全部股东查证,那张不足万元的采购票据是真实的,那张26880元的票完全是假的。像这样铁证如山的虚假冒领有19笔;有高度疑问的有13笔;明确注明是送情的、接待的现金近10万元,羊肉4000多斤,茶油500多斤,牛肉700多斤,芙蓉王烟价值3万余元,鸡100多只。六亩塘镇党委、政府、人大领导李亦农、李志文、刘五洋、严苍海等通过镇党政联席会议确定后,对白石溪村帐务进行核实。但该汇报材料却被时任镇党委书记李亦农无故否决,至今不做出查帐结论,村级财务一直未公开。

2、弄虚作假,虚构其曾任代课老师的经历,骗取国家代课教师困难补助资金据为己有。

3、违规为其弟在涟源城区谋取易地安置房一套,仅花一万元。其实其弟谭*民一直在我村他自己原房子居住(房子照片附后)。

三、谭*民单独实施违纪违法事实

1、2017年至2018年,村里修公路,要派人为挖机计时计工,由谭*民一手操控,拒不向理财小组报告详细计工数,本人为履行监督职责,曾向相关人员求证,得到一些初步证据并交给六亩塘镇纪委。

2、我村井湾里自来水工程水管采购,他准备从肖姓经销商处购买,报价5万余元,后经其他村民建议,到新化厂家去了解了,质量一样,价格少1万多元,后来谭惠民不服,要到常德姓肖的厂家去看,我们去5个人,价格又比新化的少了几千元,直接去厂家采购只要3万余元。但谭惠民见无利可图,故至今不动手去采购,不去签合同了。

以上事实如有虚假,本人愿负法律责任。又因为谭*民、谭*民举报本人系村霸,相信上级再不来查都好意思了。

控告人:谭*华

2019年5月16日

 

一审:谢龙彪,二审:刘乐,三审:文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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